东汉安定梁氏家族及其奏议文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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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乌氏”梁氏家族是东汉时期显赫的外戚集团,对东汉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收录梁统、梁松、梁竦、梁扈、梁商和梁冀的文学作品共18篇。因梁氏家族成员大多在朝廷为官,留存的文学作品有13篇为奏议文,文意直白,说理性强。

关键词:东汉 安定乌氏 梁氏家族 奏议文

东汉是中国历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梁氏家族是当时声名显赫的外戚家族之一,对东汉的社会政治产生深刻的影响。自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东汉建立,至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东汉灭亡,共195年。梁氏家族梁统自建武五年(公元29年)跟随光武帝刘秀,至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梁冀被诛,梁氏家族发展130年。可见,梁氏家族的发展与东汉的兴衰密切相关。由于梁氏家族成员多身居高位,故而流传下来的作品大多为奏议文。

一、东汉安定梁氏家族考述

(一)籍贯考述

安定梁氏家族是当时的西北豪族之一。梁统是梁氏家族中第一位被史书典籍所载的成员,是梁氏家族的崛起的标志。《后汉书?梁统传》记载:“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1]。薛正昌先生的《东汉豪族梁氏述评》一文认为,安定乌氏在今宁夏固原,笔者认同其观点。

西汉初年,各地建制多因袭秦制,王莽篡汉立新莽政权,故部分郡县名称有所更改。《汉书?地理志》(卷二十八下)记载:“安定郡,武帝元鼎三年置。户四万两千七百二十五。口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四。县二十一:高平,莽曰铺睦。复累,安俾,抚夷,莽曰抚宁。朝那,有端旬祠十五所,胡巫祝,又有湫渊祠。……乌氏,乌水出西北入河,都卢山在西。莽曰乌亭。……”[2]

乌氏是战国秦所置,秦代沿袭,属北地郡所辖,西汉时期,乌氏仍为县,隶属安定郡。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安定郡在西汉时期隶属凉州刺史部,所辖二十一县中有部分属于今宁夏地域。鲁人勇的《宁夏历史地理考》考证西汉时期,安定郡,治高平城,即今宁夏固原县城关。“汉武帝元鼎三年,析安定郡置,属凉州刺史部,辖二十一县,约当今宁夏的同心县韦州及中宁县城以南地区,甘肃靖远县、会宁县、平凉县。在今宁夏境内可考者有高平、朝那、泾阳、乌氏、参滦、?卷、三水七县。”[3]

东汉的行政建制沿袭西汉,仍采用郡县制。今宁夏属于当时凉州刺史部所辖,分属安定、北地两郡。鲁人勇的《宁夏历史地理考》考证东汉安定郡,治临泾,即今甘肃省镇原县东南。根据《后汉书?郡国志》第二十三记载:“安定郡武帝置。雒阳西千七百里。八城,户六千九十四,口二万九千六十。临泾;高平有第一城;朝那;乌枝有瓦亭,出薄落谷;三水;阴盘;彭阳;鹑觚故属北地。”[4]乌枝县即为乌氏县。汉安帝永初五年(公元111年),因羌族起义,安定郡等地迁徙至美阳即今陕西武功县,至永建四年,复归旧土。在《后汉书?顺帝纪》中有记载(卷六):“永建四年(公元129年)九月,复安定、北地、上郡归旧土。”[5]

安定郡在东汉时期所管辖的共有八县。乌枝县在西汉时为乌氏,新莽改称乌亭,东汉时为乌枝。将《中国历史地图集》凉州刺史部和《宁夏历史地理考》所示的东汉时期宁夏历史地图的对照,可以进一步确认乌枝县属今宁夏所辖地域。同时根据《宁夏固原风物志》记载,1979年于彭阳县古城镇出土的“朝那铭文鼎”上的铭文有“乌氏”二字,进一步为乌氏为今宁夏固原所辖提供了依据。

(二)谱系考述

关于东汉安定梁氏家族谱系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后汉书?梁统传》。考察梁氏家族的谱系旨在探究梁氏家族多奏议文的原因,即梁氏家族成员大多身居高位,关心时局政治,上疏谏言。

《后汉书?梁统传》记载:“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晋大夫梁益耳,即其先也。统高祖父子都,自河东迁居北地,子都子桥,以资千万徙茂陵,至哀、平之末,归安定。”[6]《东观汉记》曰:“桥子溥,溥子延,以明军谋特除西域司马。延生统。”[7]

根据上述记载,梁氏家族的先祖可追溯到春秋时期晋国大夫梁益耳,梁统高祖梁子都迁徙至北地郡,梁子都之子为梁桥,后迁徙至茂陵,至哀、平末迁徙至安定,逐渐形成了著名的东汉梁氏。根据《东观汉记》可知,梁桥之子为梁溥,梁溥之子为梁延,梁延生梁统。梁统父亲任西域司马。

梁统有兄长为梁巡,封关内侯。《后汉书?梁统传》记载:“及嚣败,封统为成义侯,同产兄巡、从弟腾并为关内侯,拜腾酒泉典农部尉,悉遣还河西。”[8]梁统之子为梁松,“统在郡亦有治迹,吏人畏爱之。卒于官。子松嗣。”[9]梁松娶光武帝之女舞阴长公主,迁虎贲中郎将,其通明经,修明堂,对祭祀封禅等礼仪精通,常与光武帝议论,宠幸无比。光武帝驾崩后,受遗照辅佐朝政,永平元年,迁为太仆。永平二年,因私事请托郡县被发现,免官,四年,遭诽谤,下狱死。梁松有弟为梁竦与梁恭,“竦字叔敬,少习孟氏易,弱冠能教授。后坐兄松事,与弟恭俱徙九真”[10],梁竦后还北地郡,多著书。今存只有《悼骚赋》。梁竦有三女其二被汉肃宗纳为贵人,小贵人生汉和帝,但因窦太后,梁贵人、梁竦被害。

梁松之子为梁扈,官至长乐少府。“(松)子扈,后以恭怀皇后从兄,永元中,擢为黄门侍郎,历位卿、校尉。温恭谦让,亦敦《诗》《书》。永初中,为长乐少府,松弟竦”[11]。梁竦有三子,分别是梁棠、梁雍和梁翟。《后汉书?梁统传》:“征还竦妻子,封子棠为乐平侯,棠弟雍乘氏侯,雍弟翟单父侯,……宠遇光于当世。”[12]梁竦三子都被封侯,梁氏家族?名显赫,梁棠官至大鸿胪。梁棠之子为梁安国,“ 棠卒,子安国嗣。”[13]梁安国为侍中,后有罪被免。

梁雍之子为梁商,“商字伯夏,雍之子也。少以外戚拜郎中,迁黄门侍郎。永建元年,袭父封乘氏侯。”[14]梁商承袭父亲爵位,后迁黄门侍郎,其女为皇后,妹为贵人,梁氏一族因外戚身居高位。商为人谨慎谦虚,被称为一代良辅,故其现存的八篇作品中,有6篇为奏议文。梁商有三子,即梁冀、梁不疑和梁蒙。《后汉书?梁统传》载:“(商)以小黄门曹节等用事于中,遂遣子冀、不疑与为交友,然宦者忌商宠任,反俗陷之。”[15]建和元年,梁不疑被封为颍阳侯、梁蒙为西平侯,“又封不疑为颍阳侯,不疑弟蒙西平侯,冀子胤襄邑侯,各万户。”[16]

梁商之子梁冀,不学无术,为人阴险狡诈,嚣张跋扈,挟天子以令诸侯,掌控东汉朝政20年。“冀字伯卓。为人鸢肩豺目,洞精目党眄,口吟舌言,裁能书计……初为黄门侍郎,转侍中、虎贲中郎将,越?、步兵校尉,执金吾。”[17]顺帝永和元年,居河南尹,永和六年,顺帝封其为大将军,其弟梁不疑为河南尹。汉?帝驾崩后,梁冀立汉质帝为帝,因质帝言其跋扈将军,梁冀将其毒死,复立桓帝。梁冀专权期间,施政残酷,残杀异己。“永兴二年,封不疑子马为颍阴侯,胤子桃为城父侯。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18]梁冀有两子,一是梁胤,封襄邑侯。另一个是梁伯玉,《后汉书?梁统传》曰:“冀犹复与私通,生子伯玉。”[19]梁胤有子为梁桃。

根据上述资料的记述,梁氏家族的谱系图如下:

可见,梁氏家族在东汉时期共历七代,有3位皇后,15人封侯。梁氏一族是东汉外戚集团之一且官位高,因此他们的作品与朝廷政治密切相关,多为奏议文。

二、梁氏家族的奏议文创作情况

梁氏家族族员众多,但有文学作品流传于世的较少,分别是是梁统、梁松、梁竦、梁扈、梁商和梁冀。《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收录作品18篇,13篇为奏议文。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四科八体”的文体分类法,其中一科为“奏议”。《文心雕龙》中的“章表”“奏启”“议对”“书记”四篇主要是对奏议文的探讨。姚鼐的《古文辞类纂》首次出现奏议概念,将奏议类定义为 “奏议类者,盖唐虞三代圣贤陈说其君之辞,《尚书》具之矣。周衰,列国臣子为国谋者,谊忠而辞美,皆本谟、诰之遗,学者多颂之。其载《春秋》内外《传》者不录,录自战国以下。汉以来有表、奏、疏、议、上书、封事之异名,其实一类。惟对策,虽亦臣下告君之辞,而其体少别,故置之下编。[20]”姚鼐定义下的奏议类文体包括表、奏、疏、议、上书、封事、对策七类。

吴承学先生在他的《奏议类文体》一文中指出:“奏议类文体, 多为臣子向君王进言的上行公文, 是封建君主政权下大臣用来参政议政的常用文体。”[21]分别对章、表、奏、议四种主要的奏议文体进行了介绍。褚斌杰先生《中国古代文体概论》一书中提到:“公文,一般可分为上行公文与下行公文两大类,上行公文主要是指臣下给帝王的上书;下行公文主要是指帝王给臣民的指令。在古代,这两类文章名目繁多,如臣下给帝王的上书,就因时代或所陈述的内容不同,而分为章、奏、表、议、疏、?子、弹事等不同的体类和名称……后世一般把前者归为‘奏议类,总称之为奏议文。”[22]笔者认同其观点,将东汉梁氏家族现存的臣子向皇帝进言的文章总称为奏议文。梁氏家族现13篇奏议文,其中梁商的《上书》、梁冀的《上书让步兵校尉》为残篇。

梁氏家族的去13篇奏议文内容可以分为两两类,一是讨论时政,包括梁统的《刑罚务中疏》《复上言》和《对尚书问状》,梁松的《祭泰山议》和《上疏争封石》、梁商的《招降匈奴表》和《止逮捕张逵狱疏》。二是请辞类的,包括梁商的《上书辞增国土》《上书让屯骑校尉》和《上书辞少子不疑为步兵校尉》,梁冀的《上书让步兵校尉》。

(一)梁商的奏议文创作情况

梁商现存6篇奏议文,分别是《招降匈奴表》《上书辞增国土》《上书让屯骑校尉》《上书辞少子不疑为步兵校尉》《上书》《止逮捕张逵狱疏》。其中《上书》一文仅存一句:“猥复起超宿德”,在《东观汉记》《全后汉文》等典籍中记载。

梁商的《招降匈奴表》一文是其上疏皇帝关于边疆战事。

匈奴寇畔,自知罪极,穷鸟困兽,皆知救死,况种类繁炽,不可单尽。今转运日增,三军疲苦,虚内给外,非中国之利。窃见度辽将军马续,素有谋谟,且典边日久,深晓兵要,每得续书,与臣策合。宜令续深沟高壁,以恩信招降,宣示购赏,明其期约。如此,则丑类可服,国家无事矣。[23]

《后汉书?南匈奴列传》记载,永和五年夏,“南匈奴左部句龙王吾斯、车纽等背叛,率三千余骑寇西,因复招诱右贤王,合七八千骑围美稷,杀朔方、代郡长史。”[24]马续与时任中郎将梁并、乌桓校尉王元,发兵攻打吾斯、车纽,破之。吾斯等又在其他地方囤聚,攻打城邑。“天子遣使责让单于,开以恩义,令相招降。单于本不豫谋,乃脱帽避帐,诣并谢罪。”[25]五原太守陈龟代为中郎将,其认为单于不能管制下属,不堪如此之大任,逼迫之,单于及其弟左贤王自杀。单于休利十三年,陈龟欲徙单于近亲于内郡,遂致狐疑。“龟坐下狱免。”[26]时任大将军梁商以为胡羌是新反,“党众初合,难以兵服,宜用招降,乃上表……[27]”

梁商上表即《招降匈奴表》,此篇表文是针对匈奴反叛一事,请求恩信招匈奴。表文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讲述招降匈奴的缘由,其理由有两点,其一,梁商认为匈奴反叛必自知其罪大恶极,大汉朝廷必将其收复,但困兽仍要自救,何况是匈奴这样“种类繁炽”,不可能全部灭亡,必然会奋起反抗,其二,此时王朝正值发展之际,三军疲劳辛苦,“虚内给外”,对国之稳定不利。梁商此篇表文的第二部分内容是招降匈奴的对策,指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其认为度辽将军马续有谋略,且在边地的时间长,知晓领兵打仗的要点,每得马续之书,观点与其不谋而合。建议皇帝让马续加深沟壑筑高城池墙壁,以恩信招降匈奴,并有赏赐且明以具体时限。如此,匈奴可降服,国家亦无事。梁商的《招降匈奴表》篇幅虽短,但展现出其对于朝廷时局的准确把握。

《上书辞增国土》是梁商请辞增加国土的奏议。《后汉书?梁统传》记载:“阳嘉元年,女立为皇后,妹为贵人,加商位特进,更增国土,赐安车驷马,其岁拜执金吾。”[28]此文是梁商上疏顺帝拒绝增加国土,认为自己因祖上享受福禄,才疏学浅,对顺帝的赏赐受之有愧,多是客套之语。

《上书让屯骑校尉》是梁商请辞屯骑校尉一职向皇帝上疏的奏议。“商自以戚属居大位,每存谦柔,虚己进贤”[29],梁商自知其因外戚而居高位,故行事小心谨慎。文中椒房是指皇后,元嘉元年,皇帝封其女为后,梁商身兼两职,诚惶诚恐,因此上书辞去屯骑校尉一职。

《上书辞少子不疑为步兵校尉》是商上疏皇帝请辞其子梁不疑步兵校尉一职的奏议。梁不疑是梁商次子,梁商认为梁不疑乃童孺,不能胜任步兵校尉一职,其因此事寝食难安。并举两例,其一为晏子的典故,晏子?为人对财富不能过贪。其二为公仪休,公仪休是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因廉洁守法而闻名。《史记?循吏列传第五十九》记载公仪休因喜食鱼:“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 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30]梁商用两例以表达其廉洁奉公之心。

《止逮捕张逵狱疏》是梁商上疏皇帝阻止逮捕张逵入狱的奏议。

《春秋》之义,功在元帅,罪止首恶,故常不僭溢,刑不淫滥,五帝、三王所以同致康也。窃闻考故中常侍张逵等,辞语多所牵及。大狱一起,无辜者众,死囚久系,纤微成大,非所以顺迎和气,平政成化也。宜早讫竟,以止逮捕之烦。[31]

《后汉书?梁统传》曰:“中常侍张逵、蘧政,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冗从仆射杜永连谋,共谮商及中常侍曹腾、孟贲,云欲征诸王子,图议废立,请收商等案罪。”[32]皇帝闻之大怒,言大将军梁商与其如父子般亲近,曹腾、孟贲又是其所爱之臣,此事必是张逵、蘧政等人的嫉妒所致。张逵等人知其言不受帝所用,“遂出矫诏收缚腾、贲于省中。”[33]皇帝震怒,敕宦者李歙进言释放曹腾、孟贲,将张逵等伏诛。张逵被抓其言涉及朝廷多位大臣,梁商担忧会涉及更多大臣,乃上疏此文。《止逮捕张逵狱疏》是梁商从全局出发,其以为《春秋》之义,功绩在于元帅,罪恶止于首恶,因此,赏赐不过度,刑罚不乱实施,五帝、三王都是如此处之。然后谈及对张逵党羽惩治的影响,认为此事牵涉过多,下狱者多,无辜者甚多,对于朝政稳定,社会顺平不利。

(二)其他族员的奏议文创作情况

1.梁统的奏议文

梁统现存的奏议文有3篇,即《刑罚务中疏》《复上言》和《对尚书问状》。《后汉书?梁统传》曰:“统性刚毅而好法律”[34]。他的《刑罚务中疏》《复上言》和《对尚书问状》三篇散文内容环环相扣,主旨皆在加重刑罚。

《刑罚务中疏》开篇以汉元帝、汉哀帝减轻刑罚带来的危害入手,以引出文章下文,抒发自己的主张。以减轻死刑的具体人数增强说服性。元帝时期初元五年,减轻死刑14事,哀帝时期自建平元年的四年时间,减轻死刑人数8100,其中42事为杀人者,从而导致犯罪人数、事件增加。

奏议的第二部分以西汉皇帝的刑法政策来增加其观点的说服力。汉高祖时期,天下初定,制定适宜的刑罚条例,得以实行并传于世。汉文帝时期,政局稳定,文帝温厚宽容,除去肉刑以及连坐之法,但仍旧依照旧律,社会安定。汉武帝时期,正值社会繁荣,财力富足,多出兵征讨边疆匈奴,因战事频发,多征兵,百姓多藏匿,豪杰多犯禁,奸吏多犯法,故“设首匿之科,著知从之律”[35],用来破除朋党与藏匿的犯罪行为。汉宣帝时期,宣帝聪颖,权握朝政,运筹帷幄,依照旧制法典,不失原则,天下即安。汉元帝时期,对旧典有较少更改,天下还算得上安定。至孝成帝、孝哀帝继位,在位时间短,政见浅薄,听信丞相王嘉“轻为穿酱,狠以数年之间,亏除先帝旧约成律”[36],凡有犯罪事件,大多不理。

上疏的第三部分表达其上奏的原因和建议。梁统担忧刑罚轻危害政体安稳,害善良者。光武皇帝于乱世之中,“纪五常,履九德”拨乱反正,功绩愈高于文武,德行高尚。但不能因循西汉之末节及衰微的发展轨迹,希望光武帝能够明察秋毫,并宜诏有司,考量初元、建平之刑罚得失,择其善者从之,制定法典,以保国家兴盛百姓安定。

梁统的加重刑法的建与光武帝时期“怀柔政治”相悖,没有被采纳。故其又上疏言加重刑罚一事。在《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记载其为《复上言》。《复上言》篇幅较短,因其上疏加重刑罚没有被采纳,为辨析上疏此文。愿得皇帝召见,与尚书等近臣进行辩驳,口述要点。故皇帝令尚书问状。由此,其第三篇文《对尚书问状》产生。

《对尚书问状》与《刑罚务中疏》的说理辨析方式相同。文章首先仍表明观点,引用大量经典进行辨析。梁统认为古代的圣帝明王也需要用刑罚来治理朝政,尧舜之时有诛四凶。还引用先秦时期关于刑罚的语录,如孔子的“刑罚不衷,则人无所厝手足”[37],《春秋》“不避亲戚,所以防患救乱,坐(全)安众庶,岂无仁爱之恩,贵绝残贼之路也?”[38]等,旨在说明刑罚的重要性。其后引用汉代刑罚的事实说服朝臣,自汉高祖法典既定,到孝宣二帝,沿袭旧制,没有改革,海内太平,狱中之事益少。至初元、建平时期,刑罚减百余条,“盗贼浸多,岁以万数”[39]。三辅之地,盗贼群起,火烧茂陵、未央宫。“其后化西、北地、巧河之贼越州度郡,万里交结,攻取库兵,劫略吏人,诏书讨捕,连年不获”[40]。最后提出意见,梁统以为此时天下无难,百姓安平,但上述盗贼猖狂皆有刑罚不衷造成,因此,刑罚过轻会生出大的祸乱,会导致奸邪行为愈加不轨,危及善良者,希望皇帝能够采纳。

2.梁松的奏议文

梁松的奏议文现存有2篇,即《祭泰山议》和《上疏争封石》。

《祭泰山议》一文是关于光武帝封禅一事的奏议。《史记?封禅书》引《五经通义》云:“天命以王者,使理群生,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以功。”[41]光武帝时期,群臣建议封禅泰山,但是光武帝认为其在位期间,百姓怨声载道,不宜封禅,时机不对。《后汉书?祭祀志上》记载光武帝言此事:“即位十三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何事?七十二代之编?!桓工欲封,管仲非之。若郡县远遣吏上寿,盛称虚美,必髡,兼令屯田。”[42]此后群臣不再进言。建武三十年三月,光武帝临幸鲁地,过泰山,“告太守以上过故,承诏祭山及梁父”[43]当时身为虎贲中郎将梁松等就此事进行议论。《祭泰山议》一文由此而来。奏议首句“齐将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44]出自《礼记》,梁松认为祭配林是诸侯之礼,河岳视为公侯,是王者之祭,所以光武帝不必祭祀配林。

《上疏争封石》还是与光武帝封禅有关的奏议。全文如下:

登封之礼,告功皇天,垂后无穷,以为万民也。承天之敬,尤宜章明。奉图书之瑞,尤宜显著。今因旧封,窜寄玉煤故石下,恐非重命之人义。史命中兴,宜当特异,以明天意。[45]

《后汉书?祭祀志》记载,建武三十二年,武帝夜读《河图会昌符》有感于封禅一事加之群臣上奏封禅事宜,故欲行封禅。为准备封禅所用,“有司奏当用方石再累置坛中,皆方方尺,厚一尺,用玉牒书藏方石。……又用石碑,高九尺,广三尺五寸,厚尺二寸,立坛丙地,去坛三丈以上,以刻书。”[46]有司所奏程序复杂,准备繁琐,光武帝觉其太过复杂加之欲在二月封禅,时间紧迫,“故诏松欲因故封石空检,更加封而已。松上疏争之。”[47]梁松上疏的奏议即《上疏争封石》,认为封禅乃国之大事,有益于万民。用旧封石封禅不尊于天道,不利于社稷。最终被光武帝刘秀采纳。

3.梁扈的奏议文

梁扈只有《遣从兄?奏记三府》一文流传下来。全文如下:

《春秋》之义,母以子贵。汉家旧典,崇贵母氏。今梁贵人亲育圣躬,而不蒙尊号,求得申议[48]。

梁扈为梁竦之侄,梁竦有三女,肃宗纳其两个女儿为贵人,小贵人生汉和帝,窦皇后养其以为子。梁竦一家为此事庆贺,窦氏一族听闻,害怕梁氏家族得志,在建初八年,将梁氏的两位贵人杀害,诬陷梁竦等人污逆,最终导致梁竦死于狱中,家属流放于九真。此事祸及舞阴公主,使其徙至新城,此事成为宫中隐秘,无人得知汉和帝为梁小贵人所生。至永元九年,窦太后驾崩。梁扈遣从兄梁?奏记三府,依汉代旧典,崇贵母氏,但梁贵人育今天子却无尊号,故此申议。《遣从兄?奏记三府》一文,内容简单,一揭露了汉和帝的生母的身世,二请求为梁贵人追封尊号。李贤注引《礼记》曰:“上正祖?,尊尊也,下正子孙,亲亲也。”[49],可见,汉代对于尊尊与亲亲的重视,故汉和帝追封梁贵人为恭怀皇后,追封恭怀皇后父亲为褒亲愍侯,也为梁氏诸人封官拜侯提供了机会。

4.梁冀的奏议文

梁冀《上书让步兵校尉》一文为奏议文,但为残篇,赏析难度大。《上书让步兵校尉》一文在《东观汉记》《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等典籍中收录。全文只有一句:“列校之职,上应天工,下厌群望,实非愚臣所宜”[50]。多是客套之语。

梁氏家族现存的18篇作品中,除奏议文外,还有1篇赋体文即梁竦《悼骚赋》,书信体文3篇,梁统的《与杜林书》,梁商的《移马续书》,梁冀的《报朱穆书》,可见,梁氏家族的奏议文占较大比重。

三、梁氏家族的奏议文特点

(一)承儒雅遗韵

《文心雕龙》曰:“自汉以来,奏事或称上疏。儒雅继踵,殊采可观。若夫贾谊之务农,晁错之兵术,匡衡之定郊,王吉之观礼,温舒之缓狱,谷永之谏仙,理既切至,辞亦通畅,可谓识大体矣。后汉群贤,嘉言罔伏,杨秉耿介于灾异,陈蕃愤懑于尺一,骨鲠得焉。张衡指摘于史职,蔡邕铨列于朝仪,博雅明焉。”[51]由此可见,汉代的奏议文语言以儒雅为主,讲理深切,文辞通畅,东汉的奏议文继承了儒雅遗韵又多骨鲠之气。梁氏家族的文学作品多奏议文,必受之影响。

自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西汉儒学得以承袭与发展。梁氏家族对奏议文典雅文风的继承表现在对儒家经典的引用化用上。梁统《对尚书问状》,此篇奏议第一步引用《尚书》之词表明加重刑罚的主张,“天讨有罪,五刑五庸哉”[52]引用《尚书?皋陶谟》之语“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53]。“爰制百姓于刑之衷”[54]引用《尚书?吕刑》“士制百姓于刑之[55]中”之语。“《春秋》之诛,不避亲戚。”[56]化用《左传》里“大义灭亲”。

曹丕《典论?论文》云:“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57]奏议应该典雅,典雅还表现在对典故的运用。梁商的《上书辞少子不疑为步兵校尉》云“昔者晏平仲辞?殿以守其富,公仪休不爱鱼食以定其位。”[58]这句引用了两个典故,第一个是晏子的典故,见于《晏子春秋》。另一个是公仪休爱吃鱼的典故,事见于《史??循吏列传第五十九》,两个典故旨在表达梁商廉洁之心。梁松的《祭泰山文》和《上疏争封石》是关于光武帝封禅一事,用语典丽,句式较整齐。

(二)直言陈事、语意直白

东汉中后期,社会状况每况愈下,外戚、宦官的交替掌权,重引经据典的章句之学不适宜社会现实的需要,此时的奏议文大多刚劲直言,直陈其事,语意直白,多骨鲠之气。梁扈的《遣从兄?奏记三府》,此篇奏议只有三句,针对性强,目的明确,即为梁贵人求封号,语言简洁不假雕饰。奏议文多一事一议,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梁商的《招匈奴降表》就招降匈奴的利弊、对策进行论述,语言率直,行文慷慨,长短不一说的句式更具气势。如“宜令续深沟高壁,以恩信招降,宣示购赏,明其期约。如此,则丑类可服,国家无事矣。”[59]奏议文的受文对象是统治阶级,梁商的此篇奏议气盛言宜,语言易懂又不失气势。

(三)讲究谋篇布局

梁氏家族现存完整的11篇奏议文,篇幅有长有短,篇幅稍长的奏议文大多谋篇布局较完整,逻辑性较强。如梁统的《刑罚务中疏》,奏议分为三个部分,即抒观点、讲事实、说意见。第一部分以汉元帝、汉哀帝减轻刑罚带来的危害表达自己的主张,第二部分以汉代各君王的刑罚政策得失来讲道理,最后表达加重刑罚的原因和自己的意见。条例清晰,逻辑性强,具有说服性。他的《对尚书问状》延续了上篇奏议的行文方式,也是表明观点、摆出事实,提出意见,两篇文章主旨明确,脉络连贯。梁松的《上疏争封石》,篇幅虽短,但层次清晰,先言封禅的重要性,次言不能用旧封石替代,因不敬于天,最后言天命使武帝刘秀中兴,更应用新封石封禅。主题明确,文辞简要,逻辑清晰。《文心雕龙》云:“夫奏之为笔,固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60]奏议的首要是辨别分析,剖析利害。梁商的《止逮捕张逵狱疏》,理性地分析了阻止逮捕张逵的缘由。还有他的《招降匈奴表》,奏议逻辑性强,先论述招降的理由,后讲招降之对策,脉络清晰。

梁氏家族的奏议文文风也略有变化,东汉早期多儒雅之气,引用儒家经典,到东汉中后期随社会环境的变化,多骨鲠之气,刚劲质朴,直陈其事。而且梁氏家族现存奏议文说理性较强,目的明确,一事一奏。梁氏家族虽为今宁夏所辖,但其作品中并未提及宁夏,但他们依旧为今宁夏早期的文明奠定了基础。

(基金项目:本文系宁夏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东汉安定梁氏家族及其文学创作探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IP2017068]。)

注释:

[1][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梁统列传第二十四》,中华书局,1965年版, 第1165页。

[2][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中华书局, 1962年版,第1615页。

[3]鲁人勇,吴忠礼,徐庄编著:《宁夏历史地理考》,宁夏人民出版,1993年版,第24页。

[4][晋]司马彪撰,[梁]刘昭补注:《后汉书志第二十三》,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519页。

[5][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孝顺孝?孝质第纪第六》,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56页。

[6][宋]? 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梁统列传第二十四》,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65页。

[7][东汉]?刘震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90页。

[8]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1166页。

[9]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1170页。

[10]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1170页。

[11]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1170页。

[12]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1175页。

[13]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1175页。

[14]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第 1175页。

[15]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第 1175页。

[16]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 年版,第1179页。

[17]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第1178页。

[18]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 年版,第1185页。

[19]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第1180页。

[20]姚鼐编:《古文辞类纂》,北京:中国书店, 1986 年版, 第5~6 页。

[21]吴承学:《奏议类文体》,古典文学知识,2008年,第4期,第1页.

[22]褚斌杰著:《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30页。

[23]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4页。

[24]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60页。

[25]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60页。

[26]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华书局, 1965年版,第2960页。

[27]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书局, 1965年版,第2960页。

[28]范晔撰,唐李贤等注:《 后汉书?梁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74页。

[29]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梁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75页。

[30]司马迁撰,裴?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 1950年版,第3102页。

[31]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4页。

[32]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梁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76页。

[33]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梁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 第1176页。

[34]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 梁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 1165页。

[35]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 1958年版,第592页。

[36]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2页。

[37]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3页。

[38]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3页。

[39]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3页。

[40]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3页。

[41]司马迁撰,裴?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1950年版,第1355页。

[42]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祭祀志》,中华书局,1965年版, 第3162页。

[43]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祭祀志》,中华书局,1965年版, 第3162页。

[44]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 1958年版, 第593页。

[45]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 1958年版, 第593页。

[46]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祭祀志》,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3164页。

[47]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祭祀志》,中华书局, 1965年版, 第3164页。

[48]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4页。

[49]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梁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74?。

[50]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 1958年版,第594页。

[51]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2013年版, 第213页。

[52]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3页。

[53]王世舜:《尚书译注译注》,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出版,1979年版,第53页。

[54]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3页。

[55]王世舜:《尚书译注译注》,山东师范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出版,1979年版,第389页。

[56]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 1958年版,第593页.

[57]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60页。

[58]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4页。

[59]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4页。

[60]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 2013年版,第214页。

参考文献:

[1]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中华书局,1958.

[2]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3]鲁人勇,吴忠礼,徐庄编著.宁夏历史地理考[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1993.

[4]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 2013.

[5]吴树平校注,[东汉]?刘震等撰.东观汉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

[6]王启才.汉代奏议文风的衍变[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路蕾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 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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