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关于俞敏洪教育提案汇总篇【附全文】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每年两会,明星委员代表们总能引起媒体关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哪方面投入都有可能是浪费的,但教育方面的投入永远不会浪费。他认为目前解决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最为迫切,这也见于他的提案中。此外俞敏洪的提案还关注了创业与融资、大学生实习报酬。以下是其提案原文:

案由1:关于落实和完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的建议

提案人:俞敏洪

提案内容:

随着我国城镇化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区域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全国范围内的人口流动日益活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显示,“十二五”时期,我国流动人口年均增长约800万人,年末达到2.53亿人。预测到2020年,我国流动迁移人口将增长到2.91亿,年均增长600万人左右,其中,农业转移人口约2.2亿人,城城之间流动人口约7000万人。

据调查统计,近九成的已婚新生代流动人口是夫妻双方一起流动,与配偶、子女共同流动的约占60%。目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已超过2000万,截至底,全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保持在80%,仍有超过400万随迁子女面临无学可上的难题。此外,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仍然面临相当大的障碍,其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转型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

以北京为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参加北京中考要符合“三个3”的条件:1.监护人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2.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3.流动人口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具备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此外,监护人还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并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在北京的随迁子女今年仍然不允许在京参加普通高等院校考试,而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仍需“五证”。“五证”即五个申请条件,包括监护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监护人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监护人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监护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0年9月至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流动人口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这些严苛的条件挡住了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在京的升学梦想。对绝大多数来说,不能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面临的选择只能是要么辍学,要么返乡就读,成为留守儿童。学龄儿童辍学带来极大的社会问题,返乡就读面临地域与环境的变化、教材及高考内容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带来更大的教育不公,同时也稀释了国家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所做努力的成果。在此,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完善落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升学的政策,尽快实现义务教育和升学“全纳入”,全面推进教育公平。具体建议如下:

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和支持力度,合理设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标准,提前统计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规模,合理规划配置教育资源,对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实现学习和升学“全纳入”。

2.加快全国高考统考统招进程,允许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高校录取时按照全国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各地实际考生数量占比公平分配招生名额。

3.规范学籍管理,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各类流动学生的学籍进行实时更新和管理。将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与全国电子户籍管理系统联网互通,为中央教育经费划拨、地方教育资源配置、高考招生比例分配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案由2:关于大力发展天使投资纾解“双创”融资难的建议

提案人:俞敏洪

提案内容:

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培育创业服务业,发展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

在过去两年来,为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政府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于大多数创业者来说,机制创新与政策扶持为创业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是“融资难”仍然是他们遇到的首要难题。尤其是下半年,创业者遇到了一定程度的“资本寒冬”。据统计,第四季度获得融资的创业项目数量急剧下滑,由第三季度的1161个下滑至652个。同时,由于资金缺乏,新的创业公司与创业项目增速明显放缓。

其实,对于初创企业来说,融资困难一直是阻碍其创立和发展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系统已经发布了一系列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和文件,但由于创业项目多数具有轻资产、高风险、盈利周期较长等特征,难以获得银行垂青。

令人欣喜的是,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的到来,我国天使投资市场开始快速发展。中国天使投资市场共新募集124支基金,披露金额达203.57亿元人民币,较翻了两倍。这些天使基金在一共投资了2075个案例,披露金额超过101.88亿元人民币。尽管2015年天使投资机构对“双创”的催化效应非常明显,但无论是基金的数量和投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创业公司和创业项目的需要。

虽然我国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大经济体,但与西方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天使投资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的数量少,投资规模小。,美国天使投资总额约为288亿美元,大约有30万人为持续的天使投资人,而截至目前我国的天使投资人尚不足万人。

我国天使投资发展相对滞后,主要因为天使投资风险大,缺乏退出机制,投资回报率偏低,政策扶持不够以及民资天使投资意识缺乏等多种因素。比如由于目前国家对天使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所征收的所得税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投资人收益受限,阻碍了民间资本进入天使投资的热情,而天使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将投资所得再次投入实体经济的热情也大打折扣。

实际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民间已拥有巨大的资金存量,存在着大量的潜在天使投资者。一边是大量创业创新项目亟需资本嗷嗷待哺,一边是巨量民间资本无处可去,只好炒房、炒大蒜、炒石头、炒收藏、放高利贷,而炒作的资金链条一旦断裂,不仅百姓个人血本无归,更严重影响金融稳定甚至社会稳定。因此,通过制定积极政策,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天使投资领域,不仅能够解决民间资本的阳光化、实业化、规范化,而且又可纾解“双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失为一石二鸟的良策。特建议如下:

1.政府应加大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政府应出台积极的天使投资扶持政策,对天使基金按比例进行管理费补贴,鼓励更多资本进入到天使投资领域;根据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项目的投资数额,适度减免天使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2.鼓励和引导天使投资机构在投资获利时进行再次投资。降低有限合伙人、天使投资机构高管、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鼓励他们将税负减免部分再次投资。

3.加快完善我国天使投资行业的法律、政策环境,适当放松对天使基金的监管和备案制度,完善天使投资退出机制,对实现天使投资退出的企业并购行为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

4.鼓励国家主导的创投基金以股权合作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天使创投,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

案由3:关于提高大学生实习报酬个税起征点的建议

提案人:俞敏洪

提案内容:

10月,国务院总理*在对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指出:大学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既要认真扎实学习、掌握更多知识,也要投身创新创业、提高实践能力。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和创造能力方面,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的工作和改革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当前大学生成才培养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目前,大多数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弱,与用人单位要求的能力差距大,导致毕业后求职失败,不能实现就业;而对于毕业后直接走上创业道路的大学生们来说,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成功率也非常低。

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学校亟需大力开展教学改革,加强培养和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外,还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四方联动,共同打造良好的大学生实习实训机制。大学生实习实训是教育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大学生通过实习,可以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动手技能,同时深入了解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发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发现创新机会,为将来的工作或创业积累经验。

英国广播公司的一份调查指出:“大学生们获得一份理想工作的关键是先在其希望就业的公司做实习生,大约1/3的工作岗位最后会被有过这样实习经验的毕业生获得。”实际上在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是否有实习经验已经成为中国的用人单位选择大学毕业生的重要参考,有实习经验的学生受青睐,其就业率要比没有实习经历的学生高出许多。因此,工作经验对大学毕业生来说已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学生就业或者创业的必要因素。

企业对大学生实习经验和工作经验的重视,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进入到企业进行实习。但是,通过我对在新东方实习的部分大学生调查发现,很多实习生对其实习月收入超过800元部分要交20%个税的政策表示不理解。他们认为,实习生也应与公司的正式员工一样,个税起征点应为3500元。而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法,像实习、兼职等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叫做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扣除费用后,乘以20%税率就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单次劳务收入不足800元的,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公司实习或做兼职,由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是给私人打工,可以自己去税务局纳税。

以大学生平均实习费1500/月计算,大学生承担的税负为140元,相当于大学生平均生活费(1500元/月)3天的生活费,对于需要勤工俭学的贫困大学生来说,很可能是其7天的生活费。这对大学生群体来说,确实偏高。

为了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大学生实习实训机制的建设和完善,特建议政府制定积极政策,鼓励大学生到企业实习,鼓励企业为实习大学生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具体建议如下:

1.提高学生实习或兼职收入个税起征点,将大学生在校期间实习或兼职劳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与工资、薪金所得相同的3500元,超过部分按照同样或较低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此鼓励大学生多参与社会实践,并逐步培养纳税人意识。

2.政府制定财税优惠措施,对那些积极实施大学生实习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及机构法人,对其用于实习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对于实习生培养和安置工作特别突出的企业,给以适当的财政补贴或奖励。

俞敏洪简历

新东方创始人,现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洪泰基金创始合伙人,耿丹学院理事长,民盟中央常委,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1962年生,江苏江阴人,北京大学西语系毕业,毕业后在北京大学外语系任教。1993年创办北京新东方学校,2001年成立北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9月7日,新东方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教育培训机构。

俞敏洪和他创办的新东方,2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青少年的教育与成长。从中关村二小一间破旧的临建房起步,新东方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私立教育品牌和行业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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