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抓好20XX年度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第一条 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省市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培训和学习考察之名利用公款游山玩水。
第三条 加强廉洁自律。
(1)严禁违法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 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严禁大操大办婚庆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四条 严格执行《合肥地税八条禁令》、《肥西地税五项禁令》和市局下发的《严肃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严禁在中介机构兼职取酬、强制税务代理。严肃查处和纠正在税收执法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严禁向纳税人乱摊派、拉赞助、推销商品、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和“吃、拿、卡、要、报、赊、欠”等不正之风。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到茶楼、棋牌室、歌舞厅、浴场、酒店、会所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到社会公共场所进行游泳、打球、美容美体、钓鱼等休闲活动。
第五条 切实加强对行使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依法、公正公平、及时有效便民办理个体税收管理、税额核定、减免税审批、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重点工作。
第六条 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第七条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掌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相互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第八条 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参与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活动。
第九条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法(试行)》,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利益。
第十条 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向纳税人述勤述廉,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
第十一条 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教育。积极参加支部学习,积极参加廉政文化活动。
二、 责任目标考核
分局将对照本《责任书》规定内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分局长与全体税务人员签订后各保留一份。
分局长(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