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安全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工作“预防为主、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各分店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意识,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保证公司各部门顺利完成对客人的服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与各分店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保卫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总体安全工作目标、规划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公司在业务上实施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就具体的工作实施领导、组织、管理。
三.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四.负责分店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单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五.根据部门安全情况和公司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店的工作特点、需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细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六.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七.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重点目标有人管、重要岗位重点管的管理责任机制。
八.各分店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加强单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要定期、不定期,集中或分批组织本店员工学习安全生产工作常识,熟悉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提高本店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十二.教育引导本店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十三.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十四.安全生产工作按《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予以奖惩。
十五.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本店火警、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减少轻伤事故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十六.本责任书经公司与部门负责人签字起生效。
十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与部门负责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更改本责任书内容,必须经公司办公会研究讨论。严禁单方面修改条款。
老村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老村长_____店
执行总经理: 单店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书(二)
餐饮单位负责人(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义务组织全体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条款。
一、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
四、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食品和调味剂及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予以销毁,不得使用。
五、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六、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七、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按期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九、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上墙公示;“五专”实施率达100%。
十、随时维护维修食品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及符合卫生标准。
十一、强化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及食品安全职能监督部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四、餐饮服务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提够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
十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符合餐饮服务规定及要求的,应立即自行按期整改,执意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勒令停止其经营活动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照。
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