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责任书
治安防范责任书
一、 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划分责任区,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落实到班组、个人。
二、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领导员工做好防盗、消除治安隐患等防范工作,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查隐患,查漏洞,并配合领导和保安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三、 商品经营、储运要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发现商品丢失要及时通知保安部,积极提供有关线索,保护现场,并配合保安部进行侦破。
四、 根据各部门、楼层提供的线索,保安部破案后,所追回的商品将直接返还各部门,对丢失商品未能及时发现,在24小时未能及时报案的,保安部破案后,所追回的损失及商品将另行处理,各部门及楼层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五、 对积极提供线索、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以及协助保安部破案的单位及个人,根据情况由本部门予以嘉奖。
六、 对隐瞒事实、提供伪证、逃避、推卸责任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行政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 对连续发生被盗或治安案件及管理混乱造成商场财产损失的部门,除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失外,保安部将签发隐患通知书,追究班组、个人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其部门、楼层奖金的 %。
八、 各单位及部门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并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解决、处理,全年员工违法受处罚不超过1%。
九、 对有各种犯罪或严重过失行为的人员,要及时调离重要岗位,根据情节撤消或停止其职务及工作,待查清事实后予以及时处理。
十、 在店内施工需事先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现场负责人等情况报保安部审批,竣工后由工程部验收。
十一、 在商场内举行大型活动,应将情况及时通报保安部。
十二、 经营餐饮、食品的部门要注意食品的检验及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维护我镇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我镇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责任状。
一、综治工作
1、以“一中心五网络”为主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中心五网络”建设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信访治调、人口管理、治安联防、重口帮教、基层创安和“管防控打”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
2、安全防范。盗窃、抢夺等可预防性案件、八类恶性案件、青少年犯罪和涉毒犯罪案件明显减少;单位无贪污、挪用、盗窃、诈骗、侵占财务案件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无特大交通、重大火灾、重大爆炸、重大生产安全等事故。
3、组织领导。认真实施综治工作“一把手”工程,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综治一、二、三责任人职责明确,有联系点,并切实履行职责。
4、信息反馈。积极向镇综治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在本地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和存在的各类涉稳问题。
5、群众安全感。群众对本地社会治安的满意与基本满意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二、维稳工作
1、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特护时期实现越级上访“零指标”管理。
2、不发生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单位、要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
3、不发生聚众堵塞、破坏铁路、公路交通枢纽、交通干线、桥梁等严重事件。
4、不发生打、砸、抢、烧和大规模聚众械斗的群体性事件。
5、不发生哄抢国家资产、重点工程物质以及其他公私财产的案件。
三、反xx工作
1、切实加强对“xx”、“门徒会”的顽固、痴迷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到发现一例转化一例。
2、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监控、封堵、拦截工作力度,严禁“xx”人员上省、进京滋事,严禁出现“xx”失控人员,实施“零指标”管理。
3、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反对xx、崇尚科学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与xx斗争的意识和免疫力。
4、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不出现“xx”、“门徒会”人员暗中串联和非法聚会练功的问题。
5、切实加强对处理xx问题的组织领导,确保必须的工作经费。
全镇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确保上述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