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保局开展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活动(两篇)
篇一
2019年5月19日,紫云县社保局利用周日赶集人多契机,组织开展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耐心讲解等方式进行宣传,主要以社保降费减负三个措施为重点,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期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也就是,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继续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05号)规定执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7%,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3%。工伤保险继续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36号)规定的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及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专用指标。
篇二
为确保降费率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实、落地、落细,提升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对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5月24日,海南省社保局在海口市明珠广场举办“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活动。
据了解,从5月1日起,海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为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为0.5%,继续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现行费率(0.2%-2.25%)基础上下调50%(0.1%-1.125%),继续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此外,根据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实施以来,全省人社、医保、税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降低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缴费基数政策。
在活动现场,省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一些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详细讲解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养老保险待遇退休资格认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账户转移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放法规宣传手册、设立法规解读宣传展板、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有效宣传,面对面进行政策解答。
下一步海南将持续加强社保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解读社保政策,让群众“看得懂、算得清”,真正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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