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二)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
扣分标准:未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扣分。
、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要在签定的合同中确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扣分标准:未确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扣分。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扣分标准:未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未公布执行的扣分;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扣分。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扣分标准: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分;档案不健全,每缺一项扣分;未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档案的扣分。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进行一次演练。
扣分标准:未制定预案的扣分,未进行演练的扣分。
(二)基础设施管理
、各乡镇政府在编制城镇规划的同时,要编制城镇的消防规划。
扣分标准:未按要求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扣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的扣分,没有同步实施的扣分。
、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城市建设维护费总额的%。
扣分标准: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资金达不到要求的,扣分。
、新县城区要按照《盘锦市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消防队(站),新修道路、市政供水管线改造依据国家标准建设消火栓,大型商业区、高层建本筑密集区、易燃易爆区要建设消防水鹤;各乡镇政府要利用自来水管网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要结合各村实际设置消防水源,每个自然屯至少设有一处消防水源。
扣分标准:未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每项扣分;未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的扣分,自然屯未设置消防水源的每个扣.分,最多扣分。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扣分标准: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的扣分,未对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测试的扣分。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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