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退休人员涨养老金方案
今年,河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将继续看“涨”,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10%,退休职工“老有所养”将更有保障,河南省将再一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该省连续第11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
4月1日,河南省人社厅官网信息,从今年1月1日起,河南将为去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分定额、挂钩两种,其中采取定额调整办法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多得105元养老金。
此次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
调整办法分为定额和挂钩两种。采取定额调整的,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采取挂钩调整的,按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按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是按退休人员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三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一类是对截止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二类是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三类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