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二)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厅、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学费:75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贫困、诚实守信的学生,可通过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困难,并可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小组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776-2630888

第二十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平果大学城大学路,邮编:531400

学院网址:http://www.peixianedu.cn

电子邮箱:peixianedu168@163.com

招生热线:0776—2630501、2630502

传真:0776-2630888

招生咨询QQ:2952590169、2108587505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于3月2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委托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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