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招生简章,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发布
西南交通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特色985工程”重点建设、首批进入“2011计划”并设有研究生院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现将我校自主招生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总计划268名。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31个省(市、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方能报考。
1、茅以升学院报名条件:
报考茅以升学院者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任意一个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②高中阶段在某方面有专利或创造发明,并已完成发明专利成果转化者;
③高中阶段在国际学科大赛中获奖者;
2、利兹学院报名条件:
报考利兹学院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省级或市级以上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并获得过奖励者;
②高中时期,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英语成绩获得过满分者;
有接受国际化教育的经历或意愿者优先。
3、其他学院报名条件:
报考其他学院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②在文学方面,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物(论文集、著作、报刊等)发表过文章者;
③高中阶段在某方面有特长,或专利,或创造发明;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获奖公示名单网页截图,或提供专利成果转化的新闻报道,或公开出版物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考生以自荐形式报考我校。社会团体、中学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推荐,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考生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wjtu.edu.cn)注册报名(请务必牢记注册密码)。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所在中学须核实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信息,并公示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考生或其所在中学应如实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成长过程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复印件)。
4、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6日-27日。
邮寄材料收止日期:4月5日。以我校招生就业处签收日为准。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1、初审
学校成立由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于4月25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复试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报考建筑学院考生须加试徒手画。
(2)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按照复试总分排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资格。
总分=笔试成绩+当量面试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2)
(3)专业安排办法:
①按总分排序依次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当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位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配,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注:茅以升学院、建筑学院和利兹学院相关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
②专业安排结果于6月22日前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后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依照“严格程序、择优选才、规范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选拔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和录取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办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材料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学、金融学、会计学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2%以内。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参加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测试:
(一)中学阶段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等作品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三)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证明材料)。
五、报名
(一)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专业中的1个专业进行报名,另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时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
(四)材料报送
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复试时间安排及报名考试收费
事项 | 时间() | 内容 |
签到 | 6月12日 8:30~17:00 |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逸夫馆。 |
笔试 | 6月13日 9:00~11:00 | 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
面试 | 6月13日 13:00开始 | 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工作,满分100分。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
报考建筑学院考生,请准备参加自主招生徒手画测试。
报名考试收费:按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标准为130元/人。
七、录取要求
1、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高考志愿表中设有自主招生特殊批次志愿填报栏的,考生应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若无自主招生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投档成绩要求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及核实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述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
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九、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报名资料安全,请考生将“报名申请表”和“推荐信”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温朋
联系电话:028-66366373
邮编:611756
十、咨询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咨询电话:028-66368074、66366386、66366373。
网上咨询:http://zhaosheng.swjt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二?一五年二月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计划
大类(学院) 名称 | 计划数 | 科类 | 所含专业 |
人文社科类 | 20 | 文科 | 法学类(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传播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 |
外语类 | 10 | 文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德语、法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 |
土木类 | 42 | 理科 | 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消防工程)、地质工程、测绘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
机械类 | 30 | 理科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车辆工程 |
电气电子类 | 45 | 理科 | 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城轨及磁浮交通电气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传动控制))、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交通运输类 | 30 | 理科 | 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安全工程(交通运输安全与信息技术) |
材料生物类 | 12 | 理科 |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 |
理学类 | 13 | 理科 | 应用心理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管理类 | 23 | 理科 | 工商管理类(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工程管理)、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 |
建筑学院 | 13 | 理科 | 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茅以升学院 | 20 | 理科 | 土木类(茅以升学院)、机械类(茅以升学院)、电气类(茅以升学院)、电子信息类(茅以升学院)、交通运输类(茅以升学院)、测绘类(茅以升学院)、材料类(茅以升学院)、力学类(茅以升学院) |
利兹学院 | 10 | 理科 |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或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附件2:当量面试成绩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