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东华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的新路子,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进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以及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其他全国性重大比赛或国际竞赛获奖者;  3、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多项奖励者;  4、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能者。二、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人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三、报名方式  1、学校推荐  限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理科及文科考生,山东、河北等地区的理科考生。我校根据历年来生源报考情况,向这些地区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负责推荐。  2、学生自荐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理科及文科考生,其他地区的理科考生,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考生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四、报名程序  1、学校推荐  考生请在2013年12月24日-1月8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dh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然后选择“自主招生(学校推荐)”,以我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在所在中学盖章后,于1月10日前统一(建议使用EMS)寄到我校招办。  2、学生自荐  考生请在2013年12月24日-1月8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dh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然后选择“自主招生(个人自荐)”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在所在中学盖章后,于1月10日前(建议使用EMS)寄到我校招办。  考生可于2月10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使用报名系统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五、选拔程序  1、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学校对经专家组认定的初审合格学生结合学校学科特点进行笔试,笔试科目:文科:语文、数学;理科:数学、物理或化学。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笔试测试结果确定面试名单  4、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我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80%,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类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  5、学校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六、测试安排  1、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3月2日。  笔试地点: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地区考生,限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考点;山东、河北等地区考生,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考点。其它地区考生可在以上两个考点中任选一个。  2、面试时间与地点:见测试通知。  3、报名测试费  笔试:70元/人。七、录取优惠政策  1、A档: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须填在A位置),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我校将给予加1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2、B:档: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我校将给予加10分或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八、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学校监审处的全程参与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电话:021-67792028。  九、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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