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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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3、学校遴选过程应当具备以下程序:(1)制订本校“中学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并在学校公布,同时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3)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在学校公示;(4)遴选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监督;(5)被推荐考生填写“中学校长推荐生”申请表,由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并写明推荐理由,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4、我校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公示。5、我校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校长推荐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预录取公示(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简章),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六、录取办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学推荐情况,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获得推荐的学生免文化测试。学校对被推荐考生进行单独面试,通过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有异议的人员学校将会同推荐中学重新审核。七、违规处理1、具备推荐资质的中学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暂停该中学推荐资格二年。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八、附则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考试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邮政编码:211170招办咨询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86176007传真:025-86176007联系人:秦老师、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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