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表安排通知
近日,抚顺市教育局联合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暑假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对有偿补课开展联合整治。
重点查处教师违规补课。中小学教师存在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擅自向学生发放培训机构有偿补习宣传材料、宣传单,擅自向学生介绍或推荐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或培训机构违规开办补课班行为的一律依规定予以严惩。
依法规范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整治将对无证非法办学行为进行清理,同时,集中整治“一证多址”和虚假违法招生广告;擅自设立分校或擅自布设办学网点等“一证多址”行为;擅立标准、霸王条款、只收费不开票等违规收费问题;违规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等行为。
对学校领导责任追究更具体。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对重点学科教师实行包干监督,每名领导干部包若干教师,在假期不定期进行走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生被上级查处的问题,要对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连续出现问题的单位,要给予学校和责任领导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严重违反师德的可以开除。对查实存在违规问题的单位要依法依规处理,公办学校及教师出现违规问题,除清退或罚没违规所得外,还要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同时可给予调离教师岗位、解除聘用合同及其他组织处理。
开展学校教学工作检查。为整治个别教师不尽职,教学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新学期开学后,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对所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执行国家、省定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课堂教学情况,严禁随意增减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等行为,监察学校教学管理情况,严肃查处中小学校教学监管不力,教师课堂教学不尽责问题。
强调公开透明。各县区教育局要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外界公开,对查实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