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中考中招政策调整
安庆中考中招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其主要内容如下:
安庆市高中阶段招生总体目标:招生总体规模为54050人(不含宿松县),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8650人,中职招生25400人,普职比为1.13比1,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到98.09%,而去年这一比例为92%。5月1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安庆市中招政策有所调整和改革,包括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从去年的75%增加到80%、安庆市第七中学实行自主招生、市区中招志愿由去年的四个批次调整为三个批次。
更多学生可上“知名高中”
今年,安庆市普通高中只招收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招收历届生,不招收无学籍档案的考生。市直学校中除了安庆二中碧桂园分校、安庆十中、安庆五中、杨桥高中、广圩高中和部分民办高中可以适量招收寄宿制学生外,其他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寄宿制学生。
安庆市今年继续坚持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各县(市)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安庆市区今年分解的指标为省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总数的80%,比去年增加5%。
定向指标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如果个别初中因生源不符合录取条件而未完成定向指标,剩余指标数将面向全体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完成。凡在各初中正式录取的且在该校完成初中学业的正式在籍生(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以及由于组织上正常工作调动、复退军人安置、外地引进高级人才等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安庆就读,户口在本市且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期满两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首次试点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
为了体现综合评价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从今年开始安庆市探索省示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决定在市直学校中选取省示范高中安庆七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招生人数为20人,纳入总计划。
自主招生方案由安庆七中根据自身办学水平、特色等自行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招生对象为安庆市城区(含迎江区、大观区、开发区、宜秀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考生。
根据安庆七中日前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来看,有意向报名的考生除了提交报名表、初中阶段各级各类获奖实证材料和体育中考及理科实验的准考证原件外,还要提交一份包含考0生基本情况,特长描述,成长生活中最留念、最有意义的经历,理想中的高中生活等信息的自荐书。
整个招生流程也类同于高校自主招生,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的内容涵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综合知识,重在检验考生知识面的宽度和思维的灵活性。满分为300分;面试将紧扣考生前期递交的自荐材料,结合学校自主招生的目标,提炼出若干问题,由考生现场答辩。安庆七中组织专家老师进行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安庆七中将根据考生综合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累计生成考生的最后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参加自主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但要参加毕业学业考试,且中考成绩要达到普高招生最低控制线。
志愿批次从四个调整为三个
今年安庆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采用“纸质+网络”双工填报方法。市区中招志愿共分三个批次: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省示范普通高中批次(设置三个平行志愿)、其他普通高中批次(设置五个平行志愿)。而去年市区中招志愿设置共分四个批次:提前批次、省示范普通高中批次、市示范普通高中批次和其他普通高中批次。今年将市示范普通高中批次和其他普通高中批次合并为其他普通高中批次,提醒考生在志愿填报时注意这一变化。
中考政策性加分增加一项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结合安庆实际,今年安庆市增加一项对其他现役军人子女也给予5分的加分政策。总计六类考生可在中考时享受政策性加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其它现役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另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县(市、区)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鼓励各民办高中跨市招生,但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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