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中考政策方案详细解读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辽宁鞍山中考政策方案详细解读

昨日,《鞍山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出炉,今年中考政策有八大变化,市教育局相关人士第一时间进行了详细解读。

八大“变化”看好啦

变化1:英语120分总分800分

我市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学业考试。政治历史成绩首次计入总分,英语不考听力,分数降为120分,综合来看,总分从往年的710分提升至800分。

变化2:重点高中录取率提高

随着毕业生生源数量的不断减少,,我市区内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率进一步提高。市区内初中毕业生为10874人,为9918人,减少956人。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率约为37.61%,预计为39.32%,提高1.71个百分点;其中,鞍山一中录取率为7.45%,预计为7.86%,提高0.41个百分点;鞍山三中、八中、鞍钢高中录取率为6.9%,预计为7.16%,提高0.26个百分点。

变化3:公费生比例有所提高

我市省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为公费生招生比例的20%,我市省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为公费生招生比例的10%。择校生减少的招生计划,大部分都转为公费生招生计划。

变化4:主观卷至少2人评1题

今年中考的评卷发生变化,统一实行网上阅卷。相关人士解释说,网上阅卷与传统的阅卷方式相比更加公平,成绩在评卷过程中自动存入计算机,没有人工登分等中间环节,减少误差。另外还将引入有效的误差控制机制,例如:所有答题(主观题)至少要由两名不同教师分别评阅。在阅卷前,每道题都将确定一个评分误差值,供阅卷时掌握。一般每题由同一科目同一题组的两名阅卷教师评阅,每位阅卷教师的给分是互不知道的。称作是一评、二评。若一评和二评的得分不超出控制的误差值,则取两人的平均分;若一评、二评的得分超出误差值,计算机会自动把试题“提交”给第三名阅卷教师进行评审,即称为三评。三评的评分若与前两位老师的其中一位接近则取接近的中间值作为最后的评定分数。

变化5:鞍钢子女不再“特招”

近几年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逐步取消各种“特招”政策。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起停止执行对鞍钢职工子女的特招政策。原鞍钢职工子女特招计划按照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分给全市各个初中。

十三中和矿山高中公费生计划的6%定向招收在千山区报考的应届毕业生政策不变。

变化6: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从今年的加分政策上来看,不少学生将坐上加分末班车。考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在录取时加5分。从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也就是明年参加中考的,将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另外,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援疆干部(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在援藏期间)子女在录取时加10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按照辽公通[2015]142号文件规定执行。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20分录取(往年是降1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变化7:组建联盟“分校”停招

今年市教育局将扩大优质高中覆盖面,一中和九中,三中和六中,八中和二十四中,鞍钢高中和五中组建办学联盟,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而乐群高中、华英高中和博园高中从今年起停止招生。记者从今年的民办高中招生计划中看到,列入计划的只有新元高中、新世纪高中、育英高中、兰开高中、华育高中、千山高中以及海城育才高中等,招生计划人数合计为2220人,每所学校的计划招生数在200—400人之间。

变化8:开学前须办理二代证

相关人士表示,被我市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由于国家对学籍实行电子化信息管理,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建立学籍。

这些“细节”挺有用

提示1:试题贴近生活书写2-5分

相关人士介绍,中考将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会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命题将更加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减少对学生机械性记忆内容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不出偏题、怪题,不出人为编造的计算、证明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题目。

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提示2:政史地生不给提纲

今年考试科目共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健康、地理、生物10科。其中,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为毕业升学考查科目。考虑到目前我市有一部分初中学校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的教师配置不足,市教育局印制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学科的复习提纲,考试内容在复习提纲中抽取。不过,根据三年过渡期原则,毕业升学考试时将不再印发复习提纲。

提示3:学籍达标才享受指标到校

我市仍执行省示范性高中公费生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将公费生招生计划总额度的85%按初中学校报考人数比例整体分配到初中学校。

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考生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我市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提示4:一中80%指标到校

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起,鞍山一中公费招生计划数的80%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市区内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数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相关人士表示,此政策将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淡化热点初中与非热点初中的界限,从而弱化初中学校之间的生源竞争,降低城区择校热。

提示5:“沈阳经济区”为提前批次

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仍然实行跨市招生,包括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在内的10所沈阳经济区优质高中在我市共招生91人。具有我市户口且在我市初中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我市将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跨市招生列为提前批次,为考生提供2个志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的学生考试成绩要达到我市省示范性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填报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享有被本地区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的机会。

提示6:一中为单独批次可大胆报

今年我市继续将鞍山一中公费录取放在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录取之前。其中指标到校招生计划为公费生招生计划的30%(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校均享有一中指标)。鞍山一中公费计划录取结束后,再录取其他省示范性高中的公费计划。没有被一中公费录取的考生仍然享有被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录取的机会。因此每名考生都可以放心填报鞍山一中公费志愿而不用担心其他省示范性高中不开二、三志愿的情况。

提示7:先公费后择校先竞争后指标

相关人士解释,城区省示范性高中(除一中)公费志愿为3个志愿,省示范性高中择校为3个志愿,考生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录取机会。省示范性高中择校和一般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具体录取程序为将考生按其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志愿顺序进行依次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则向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投档,如第二志愿学校也完成招生计划,则向其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投档,直至完成该批次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即“分数为主,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使高分考生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录取机会。

总的录取原则为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先公费后择校,先竞争后指标,省示范性高中公费先一中后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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