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中考报名时间方法
2017慈溪中考报名时间方法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及高中段招生工作,根据《慈溪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慈教〔2017〕11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13〕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校,下同)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我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我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已初中毕(结)业,仍在全日制中学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③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复读的学生。
因擅自择校或其它违规行为而造成人、电子学籍错位的毕(结)业生,由毕(结)业生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地对口初中)负责督促其家长补齐相关资料,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测评等相关材料,并予以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地对口初中)报考,但此类学生不享受省一级重点中学分配资格,并对有关违规接收就读的学校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考生于4月6日至4月7日向所在学校报名,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另带电子照片),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65元/人。在报名结束后,由各报名学校将报考费汇至慈溪市教育局。开户银行:建行虞波支行,帐号:33101995144050122838。
3.历届生须持有初中毕(结)业证书、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另带电子照片),于4月6日至4月7日到户籍所在地初中(辖区内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当地教办指定一所初中)报名,并由报名初中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资格。
4.初三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提供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体检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登记表、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另带电子照片)于4月6日至4月7日到户口所在地初中(辖区内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当地教办指定一所初中)报名,并由报名初中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交体检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登记表、学籍证明,供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
5.在我市就读的非本省户籍(港、澳、台学生除外)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习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含杭州湾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含杭州湾新区)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同时符合我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可以在我市就读地初中报名参加中考。在中考后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但此类学生从户籍地择校到我市就读,视作择校生,不享受省一级重点高中分配生资格。
下列考生凭有关证明可在我市报考高中段学校:①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②驻慈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驻慈部队证明和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③部队转业到慈溪的军人子女,凭市人社局证明;④市引进人才的子女,凭市人社局证明。⑤其他国籍学生,凭市外事部门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不能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准予报考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民办普通高中,或在6月28日后由其家长(监护人)随带家长(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准考证到市中招办领取该考生中考分数单和达到相应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证明,自行回原籍联系就读相应高中。
上述考生必须于4月7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填写《慈溪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供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
6.本市常住户口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凭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或不能按时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或历届初中毕(结)业生,须按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综合素质测评需要获得A等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单独组织测评,并以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的等第。
7.考生报名时,可视本人意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志愿,即慈溪中学(统招生、分配生)、学前教育(五年制幼师)。
8.各报名学校按报名人数编好考生报名序号,考生体育考试报名号和文化课考试编号一致。报名序号为七位数,自左向右前四位为学校代码(见附件2),后三位为考生顺序号。学校应指导好每一学生认真填写《慈溪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报名表》(见附件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慈教普〔2005〕234号)的规定,初中择校生不能享受省一级重点高中分配生的资格,故初中择校生在填写《慈溪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报名表》时,在分配生栏目不用填写。报名库由各教办审核后以报名学校为单位在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30前通过教育网发至普教科(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备份该文件,报名各类信息以此文件为准),并于4月12日(星期三)将《慈溪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报名情况统计系列表》上交市教育局中招办,由我局普教科审查报考资格。考生填写的报名表由报名学校保管。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校要积极动员学生报考,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考生参加考试的权利。各初中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