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考体育考试对伤病残考生的处理办法(一)
昆明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对伤、病、残考生的处理办法
一、体形界定
(一)肥胖:本人身高(厘米)减90,其体重大于差数者。例如:
男生:170厘米-90=80,体重大于80公斤(不含80)。
女生:160厘米-90=70,体重大于70公斤(不含70)。
(二)瘦弱:本人身高(厘米)减120,其体重小于差数者。例如:
男生:170厘米-120=50,体重小于50公斤(不含50)。
女生:160厘米-120=40,体重小于40公斤(不含40)。
(三)矮小:我省体质调研男生平均身高168厘米,女生平均身高158厘米,各用平均身高减20,其身高等于或小于差数者。
二、全部项目免试的有关规定
全部项目免试的考生,应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需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县区招生部门办理申请的手续。鉴定结果经县区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由体检部门出具证明书,学校统一到招生部门办理免试手续,获得相应分数。
全部项目免试的考生可得分数分为:80分、60分。
(一)有下列情况者均可获得免试80分的分数照顾:
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贰级以上残疾证书),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可获得相应分数。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获得免试60分的分数照顾:
1.肝炎、肾炎、癫痫、心脏病患者。
2.小儿麻痹或严重肢体残疾或近期骨折(半年内)患者。
3.因病、残长期免修体育课(有学校证明和医院证明)。
4.属于过度肥胖、瘦弱、矮小患者。
5.因伤或病不能考试者(有医院证明)。
6.第1项考试中出现伤、病事故,而不能继续考试者。
三、单项免试的有关规定
单项免试的考生,应持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由学校统一到县区招生部门办理申请的手续。经复查、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按先体检,后考试的原则,各县区的考生可按体检结果,由体检部门出具证明书,学校统一到招生部门办理单项免试手续。考试中出现的临时伤病,可向考点的主考同志申请办理单项免试手续,主考视考生的情况给予办理单项免试的手续,并评出相应分数。
单项免试分数为:单项分值的6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获得免试单项分值的60%的分数照顾:
(一)肝炎、肾炎、癫痫、心脏病患者,申请免考某一单项。
(二)严重肢体残疾患者或近期骨折(半年内)患者,申请免考某一单项。
(三)考试中出现的临时伤病情况,经医生鉴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