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考高中招生办法正式出台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正式出台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着力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进一步理顺高中招生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决整治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大同市正式出台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高中学校继续不得招收择校生,市直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比例仍为70%,县区仍不低于60%。
市直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比例仍为70%
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今年我市优质高中学校仍实行部分指标到校、定向招生的办法。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所属初中学校及南郊区和新荣区。
同煤一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矿区所属的初中学校和南郊区。
北师大大同附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面向市直初中学校定向招生。
大同市实验中学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
大同三中、市第二实验中学(原大同机车中学)、大同铁一中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所属初中学校。
同煤二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矿区所属的初中学校。
各县区将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具体事宜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志愿按规定生源范围公开征报
高中招生一律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各高中学校定向和非定向计划全部编制志愿代码,一律按规定的生源范围公开征报。
北师大大同附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具有大同市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具有本市城区(含南郊区新旺乡,下同)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在城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城区(含南郊区新旺乡,下同)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城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城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同煤一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具有本市矿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矿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矿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矿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同煤一中以外的其他公办高中学校,其招生计划生源范围限定在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城区或矿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城区或矿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不满3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可选报城区范围内除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矿区范围内除同煤一中以外的高中、职中和在我省招生的五年制、“3+2”高职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定向招生计划生源范围:具有本县(区)户籍,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符合招生学校生源范围的相关规定,可享受与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民办普通高中可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原则上应主要面向全市招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在大同市各县(区)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工作一年以上,随迁子女本人具有父母务工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山西省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均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
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6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此外,凡报名参加2017年中考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总分为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2017年中考继续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中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