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考录取分数线中招政策规定出台(一)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为切实做好今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4月3日上午,宜春市召开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审定并通过了今年宜春市中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普通高中从开始不招收择校生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普通高中从开始不招收择校生。

均衡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到我市基础教育的现状和学生家长的心理承受能力,我市的均衡招生比例仍然为70%。

计划分配和录取办法是,先从均衡招生计划中拿出20%根据生源情况专门分配到农村和城区薄弱初中学校,剩余计划再根据生源情况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录取时,对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以县为单位进行调剂(即按考生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比照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120分划定。

2015年中招计划

根据我市今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要达到87%和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即全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6.06万人,计划普通高中招生4.08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98万人(含小中专、技校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师范定向生招生计划数为660人。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00人(宜春中学计划招生2600人、统招780人,宜春一中计划招生1500(含国际生200人)人、统招390人,宜春三中计划招生1400人(含高分补录生200人)、统招360人,宜春四中600人,宜春黄冈实验学校400人)。

城区重点高中招生

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公平、公正且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根据《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的招生办法补充以下几条规定:

一是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统招生(含均衡生)统一以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进行报名和录取,考生报考代码使用:0901001。所有录取到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的统招生(含均衡生)由市中招办按规模比例进行分配。

二是省级重点高中(“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划为同一批次填报志愿,即考生报考省重点高中只能在“宜春中学和宜春一中”、宜春三中之间二者选一,考生填报的省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和均衡志愿必须一致。

三是根据考生志愿,按统招计划减去特长生计划1:1比例分招生学校划定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统招分数线,比照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120分划定均衡招生最低控制线。

四是特长生招生人数控制在统招生人数5%以内,宜春中学计划招收特长生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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