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二)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生到相应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参加中考体育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局《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规定,按每生9元标准收取。

3.考试时间。盐城市中考体育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5日至5月15日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二)免考和缓考申报程序及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患有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严重的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脑部施行过开颅手术)的考生,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免考申请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体育教师审核同意,学校公示后统一汇总,报教育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体育中考成绩按满分记入总分。申请者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证书或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证明,住院治疗病历和住院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普通伤病原因申请体育考试免考(免单项)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免考(免单项)申请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体育教师审核同意,学校公示后统一汇总,报教育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按体育中考总分的70%即28分(申请单项免考,则按该项目的70%)计入总分。申请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在规定考试时间内或考试期间,因伤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未完成全部考试项目)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经教育主管部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凡已考完全部项目并有成绩记载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考。

4.如补考期间仍然不能参加考试(含单项考试)的考生,可参照上述第2点执行。

5.凡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于报名前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零分处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本地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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