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特长生招考工作通知
广东深圳特长生招考工作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考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提升我市学生的综合素养水平,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多样发展,切实做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深圳市教育局下达的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
二、招考方式
各招生学校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5〕128号)的总体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专业项目的考核工作,并由市教育局依据高中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招生录取。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1.各校要认真制定特长生专项考核工作方案(格式参考附件1),内容包括招生考核组织机构、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中考成绩最低录取线(由招生学校自行划定,但最低不低于2013年本校正取生录取分数线下100分)、考场纪律要求、咨询及投诉电话等详细内容,于5月19日前报经区教育局确认盖章后报市教育局(福田区市民中心C2077室德育与体卫艺处)。方案经核准后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及各校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2.各校制定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依据《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附件4,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栏目中公布)。各校可以依据实际增加若干附加条件,如报名资格要求等,但不得低于《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
(二)报名和考核组织
1.报名
①现场报名时间:5月20日-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②现场报名地点: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特长生招生学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申报的志愿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前往,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填报“现场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与所申报学校进行有关专业项目的面谈。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领取由学校印制的专项考核准考证。
③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5月28日-6月3日。考生在“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填报特长生志愿(与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包括志愿学校及专业细项。由考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所特长生志愿学校。
④核对志愿名单:6月10日—14日,各特长生招生学校从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本校各专项考生报名名单,并与现场报名名单认真核对(含考生申报专业细项),防止漏报、错报。
⑤报名工作的有关说明
a.每位考生均须按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学校,逾期不再补办。
b.考生可于报名工作开始前登陆“深圳市教育局”网站(网址:www.szeb.edu.cn)查看各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登陆所申报志愿学校网站或拨打相关学校咨询电话查询报名及考核要求。
c.现场报名时申报的学校必须与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学校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d.每位考生特长生专项不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项参加考核,选择多项考核的,视为弃权;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的特长生,不能兼报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申报多所学校的,视为弃权。考生须根据“深圳市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中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细项”选报。
e.特长生招生范围(区域与户籍要求)应符合“深圳市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和广东省高考户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f.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竞赛和展演活动,有获奖经历的,只可作为考生报名的附加条件,不可作为专项成绩给予加分或降分录取。
2.学校专项考核
①考核时间:6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
②考核地点:各特长生招生学校。
③考核内容:考生招生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各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④考场纪律:各招生学校须明确考场纪律要求,确保考核严肃、公正、有序进行,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招生学校须制定考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考生考试安全教育,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⑤考核记录:各招生学校所有体育类、音乐舞蹈及表演类各考场均须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核实况,并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所有原始成绩记录、书画卷面、评委评分记录均须妥善保存、留作备查。
3.专项考核成绩公示
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9日起在校内及校园网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所有考生专项成绩,并依据考生考核情况自行划定各专项合格分数线,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初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三)特长生录取与公布
1.凡申报特长生的考生必须从参加深圳市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凡申报特长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已录为特长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特长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则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3.特长生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进行,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依据考生申报学校、中考成绩及专项考核情况,与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一并进行“提前批次”的网上录取。
4.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从今年报考本校特长生的考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专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被录取。各校特长生均按照招生计划中的专业细项分别进行严格录取,各校各具体专业细项之间的招生计划均不得互相调剂。
5.录取办法。各校从报考本校的考生中按专业细项分别录取特长生,即从专项考核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本校特长生最低录取线的考生中(中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行划定,但最低不低于2013年本校正取生录取分数线下100分),分专业细项严格按照其专项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专项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直至用完招生计划。特长生的录取不限学科等级及综合评价等级。
6.市招考办、德体卫艺处与各招收特长生学校共同进行特长生的拟录、投档及网上录取工作。特长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向社会公布。未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
7.凡经市教育局批准录取的特长生均为正取生。各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录普通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特长生招生工作。各校招生工作由一把手负责,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严格招考纪律,落实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核标准和依据、录取依据和录取结果、招生投诉和咨询电话。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特长生招考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考核当天须派专人巡视本区相关考点学校,确保考核工作组织严密,过程透明公开,结果公平公正。
(二)凡以特长生身份入读高中的学生,须与校方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招收学校依据本校实际拟定。招收特长生学校必须对每届招收的特长生建立特长培养档案,确保特长生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将对各校的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特长生培养工作未达到标准或在提供培养成绩上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今后招收特长生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凡在特长生报名、考核及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电话:82108697(违纪投诉),82002115(体育类),82105677(艺术类),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