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安徽蚌埠市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有关单位:
现将《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中学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月17日
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高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高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他们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体育考试工作遵循安全、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体育考试舞弊行为。
二、考试办法与考务工作
(一)考试办法
1、考试范围和对象。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4月21日~4月27日全天,在蚌埠市职业教育中心田径场进行。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如遇雨天不能进行考试,则考试日程以通知为准。
3、蚌埠市中考体育考试内容。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4、考试项目与分值。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①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考生须从中选1项;②2kg实心球、50米跑,考生须从中选1项。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今年我市体育考试满分值仍为4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0分。
5、测试手段。使用学生体质测试仪器。所有项目的评分完全由电脑进行,确保评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6、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毕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依据。并设4个等级: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考试不设及格与不及格的界限,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7、执行规则。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规则制定的《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见附件1)。
8、免考与缓考。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程序是: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学校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学校审核后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满5天无异议后方能生效。由市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做好复查的准备。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记载。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存入学校备查。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体育成绩按我市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档案。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4月28日上午半天集中进行补测。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成绩按0分计算。
已被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体育考试。对体育考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二)考务工作
1、报名。各校考生(含往届生)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局考试院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回蚌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考试院报名参加体育考试。报名时间:3月20日~3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收费。体育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2001〕164号文执行,每生10元。同时按皖价行费字〔2004〕271号文件规定收取理化实验考试费,每生8元,两项合计每生18元。
3、考试。考生凭市教育局核准颁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中,考生若有疑问,应当场向监考教师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事后一律不予受理。考生一律不准穿带钉的跑鞋、跳鞋参加考试。
4、成绩统计与公布。考试中采用多台计算机同步当场进行成绩处理,监督员当场核实、签字,当天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成绩,并将成绩册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密封存档。
三、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0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
(二)短跑(5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
(三)实心球:两脚左右或前后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不能踩线。每名考生投掷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四)立定跳远:在立定跳远测试仪器上进行。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名考生连续跳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五)跳绳(1分钟):在规定区域内,考生将跳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