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一)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相关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是评价学校理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我市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为确保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市中考和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积极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职责分明,规范操作,精干高效,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完成。
二、考试对象、内容、方式
1、考试对象:凡是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含三县)都必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考试内容: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教材(人教版)规定的学生必做实验,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3、考试方式: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成绩运用。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印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市、县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的组织报名,确定考点,培训监考人员,组织实施考试和登分。三县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高考志愿助手及历届生的报名人数务必在4月15日前报市教育装备中心。今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物理、化学和生物三个学科,由考生临考前随机抽签,确定考试学科和考试题目,满分15分。
三、成绩运用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结果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作为实证材料运用。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记入中考录取总分,并用于高中录取。
四、考点及考场
1、市、县按报考人数和学校布局合理划分考区,确定考点(三县可把考点全部设在县城)。考点学校实验室建设必须达到规范化要求,教学仪器配备须达到省颁一类标准,有熟悉业务的理、化、生专职实验员和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考试中出现的偶发事件和突发事件要有预案。
2、每个考点设五个考场(物理、化学各二个;生物一个),三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考点至少每学科设一个考场,每个考场设24组分组实验。
3、新设考点须经市教育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