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征兵办公室主任姜华清就征兵政策答记者问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军队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需要,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这是继1990年我国实行冬季征兵以来,首次对征兵时间作出的重要调整,主要目的是开通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为征集高素质青年到部队服役提供便利的时间窗口;解决军队冬季征新兵、年底退老兵,在新老兵交替期间,部队战斗力受影响的问题;同时,也为破解征兵难题赢得重要契机。为使我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今年夏秋季征兵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开化儿女投身军营,报效祖国,县人武部副部长、县征兵办主任姜华清近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1.问:今年调整征兵时间后,具体时间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往年11月1日开始、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的冬季征兵,调整为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的夏秋季征兵。县征兵办根据上级安排,计划从7月27日组织征兵体检,8月2日左右进行政审和走访工作,8月底或9月初批准入伍,9月5日左右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2.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今年我县征集的兵员在文化上要求做到“一增一减”,即增加大学生入伍比例,要达到总任务数的25%以上,减少初中生征集比例,不得超过总任务数的10%。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3.问:今年征兵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4.记者问: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最基本的身体要求是: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也视为合格。

5.问:关于大学生征集今年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今年是调整征兵时间第一年,大学生征集有关政策正陆续出台,目前关于大学生征集,社会比较关注两个方面的政策已经明确。一是关于报名问题,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在校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在校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二是关于征集参加高考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问题,在征集过程中,尚未确定被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毕业生征集条件组织应征(一律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为依据审定);批准入伍前已确定的,按照大学在校生征集条件组织应征;入伍后确定的,仍按大学在校生身份享受有关政策。

6.问: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征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征入伍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问题。日前,教育部、总参谋部已下发通知,明确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与录取高校共同审核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凭相关手续到原录取高校办理入学。

7.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院校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8.问: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除前条明确的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外,还有享受以下5个方面的优惠。(1)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一律不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3)考研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4)就业安置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5)增发家庭优待金。衢州市规定,大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在享受义务兵优待政策的基础上,每年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

9.问:女青年参军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女青年参军采取公开报名应征的办法组织,主要有以下程序:一是网上报名。应征女青年在8月5日前,登录“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二是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三是体检政审。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按规定参加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和政治审查。四是批准入伍。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组织综合评定和排序,本着择优定兵的原则,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10.问: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征兵政策法规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

答:根据《刑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在征兵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由县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县征兵办在县人武部门口设立廉洁征兵举报信箱,对社会开通举报电话:0570-3134830,3134839,欢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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