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备区司令员陈宁介绍征兵政策
全市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近日,记者采访了青岛警备区司令员陈宁。
记者:青岛市今冬季征兵大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陈宁: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其中,10月份为“征兵宣传月”,11月上旬组织征兵体检,11月下旬组织征兵政审和学历审查和走访调查,12月10日前,组织召开定兵会议,办理入伍手续,12月10日至30日,组织新兵起运。
记者:适龄女性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陈宁:符合应征报名条件的女性青年于11月5日18时前,通过“适龄青年参军预征报名平台”“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参加网上报名 (网址http://zbbm.chsi.com.cn)。
记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有哪些优惠政策?
陈宁:优先报名应征;入伍后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服役期间优先安排到技术岗位,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记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陈宁: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记者: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标准是多少?
陈宁: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记者:青岛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就学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陈宁:将履行兵役义务列入公务员招考的资格审查范围。凡不按照规定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或拒不应征的预征对象,依照《兵役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取消其青岛市各级公务员的报考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原则上从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非专业岗位可按20%的比例招聘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记者:青岛市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如何规定的?
陈宁:自起至,青岛市本着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义务兵按每年不低于10000元标准发放优待金。标准暂定两年,两年后酌情调整。
记者:农村义务兵退役政策较往年有哪些新变化?
陈宁:农村义务兵除每年家庭从政府领取不低于10000元优待金外,退役时国家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退役金 (由部队发放),同时,地方政府参照国家标准每年发放不低于4500元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即农村义务兵退役后,从国家和地方政府领取的补助由无到有,共计多领取18000余元。
记者:青岛市对进西藏、新疆服役义务兵的优待金是如何规定的?
陈宁:青岛市对赴西藏、新疆服役的义务兵分别按照不低于3倍、2倍优待金标准进行发放,即进藏每年30000元、进疆每年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