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征兵主要政策规定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为做好今冬征兵工作,现将今冬征兵的主要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一、今冬征兵任务及分配

今冬征兵任务与去年基本持平。征兵任务的分配,以各镇(街道)常住户籍人口数量和适龄青年报名登记人数为基础,本着兵役负担相对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女兵征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面向社会征集,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按照山东省征兵办公室要求,今年大学生征集比例突破30%,初中生征集比例降至5%以下。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

今冬我县征兵工作总体安排是:10月份,搞好宣传发动,传达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业务培训;11月份,做好体检、复检和政治审查工作;12月1日至10日,做好审批定兵工作,办理入伍手续,组织役前教育;12月11日至31日,做好新兵交接、集结、起运工作。

请各单位先按上述规定和要求安排部署今冬征兵工作,具体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有关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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