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部署冬季征兵工作征兵从11月1日开始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10月11日上午,兴安盟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冬征兵工作。盟委委员、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盟长李国栋,兴安军分区司令员杨俊旺,兴安军分区副司令员余俊凌,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兴安军分区副政委钱荣跃等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今冬征兵形势。各级要早筹划、早着手、早准备,下大力抓好征兵工作落实,确保征兵工作能够有序顺利开展。要抓好优待政策落实。要落实好军人优待政策,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区纯收入水平,科学确定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补助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自治区明确的标准。要组织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退役士兵的就业工作,搭建就业平台,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到合适岗位,对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在税收、信贷、场地、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抓好宣传教育,真正使征兵宣传进入学校、深入社区、步入企业。会议要求,要创新方法,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各级兵役机关要积极改进教育手段,形成立体宣传网络,引导适龄青年和家长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切实使依法服兵役的思想转化为应征青年的自觉行动。要公开透明,下力抓好廉洁征兵。征兵期间,军分区将协同盟有关部门,深入各旗县市,进行突击检查。据了解,今冬征兵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征集年龄是,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边境地区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放宽的具体地区由盟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自治区审批确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入校的学生。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