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通知
一、招收士官的对象为我校应届或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招收士官的条件:(1)符合应征公民服役德政治条件。(2)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德身体条件。(3)年龄为18至24周岁,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等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
我院招收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兽医、动物运用技术、模具、焊接、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财务管理
三、请各学院向相关学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如有申请报名的学生,请将名单于交学校武装保卫处王洪宝老师。报名电话:0453-6470110 13514561543 报名时请注明:学院、姓名、入学年份、所学专业、联系方式。
四、招收对象经体检、政审、专业考核合格,由预备役军分区征兵办公室择优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为8月1日。
五、被批准入伍的士官,服役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具体要求
一、招收士官的任命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接收部队根据选取士官的批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并按规定处年限晋升。
(一)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并授予一级士官军衔;满1年、不满4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4年、不满8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二)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不满3年的,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军衔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满3年、不满7年的,任命为第三期士官并授予三级士官军衔。
二、招收士官应享受的待遇
(一)、经批准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由招收地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二)、招收的士官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以应届毕业生应招入伍后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档次(一级二档、二级一档)为例,不同档次工资待遇分别是:一级二档:每月军衔级别工资570元、军衔工资10元、职业性津贴160元、工作性津贴140元、生活性津贴320元、伙食补贴35元、生活补贴60元、住房公积金17元、住房补贴237.45元、伙食费270元(一类区一类灶,按每月30天计,扣交伙48元),共计1819.45元(不含地区和单位补贴、岗位津贴、降温费、粮差、服装费、保险等)。二级一档:每月军衔级别工资700元、军衔工资10元、职业性津贴180元、工作性津贴180元、生活性津贴180元、生活性补贴460元、伙食补贴35元、生活补贴150元、福利25元、房租补贴10元、住房公积金30元、住房补贴290.67元、伙食费270元(一类区一类灶,按每月30天计,扣交伙48元),共计2340.67元(不含地区和单位补贴、岗位津贴、降温费、粮差、服装费、保险等)。
三、招收士官退役安置规定
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武装保卫处
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