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院关于组织我院毕业生参加直招士官的通知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学院学生处、各系:

为提高士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军队质量建设,增强部队战斗力,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确定今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根据九龙坡区征兵办通知要求(九征办[2015]0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1、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要求,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2、招收对象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4、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经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二、招收报名时间和地点
  1、招收报名时间:3月18日4月7日
  2、招收报名地点:各系或校保卫处(综合楼413室)

如学生直接在系上进行报名登记的,请各系务必于4月7日前,将学生报名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材料报学院保卫处统一登记、造册。
  三、招收专业
  详见招收士官简章
  四、招收士官的程序
  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五、招收士官工作的步骤
  1.3月18至4月7日,由学院组织招收报名工作;

2.4月10日4月20日,由九龙坡区武装部组织报名对象进行体检;

3.4月20日6月30日,由九龙坡区武装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双合格人员初定、复审复查、整理初定人员档案、签订招收协议;

4.8月1日前办理入伍手续;

5.8月10日组织交接将招收的士官送到部队。

六、待遇(详见招收士官简章)

七、其他

各系在组织招收报名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可与学院保卫处联系。

联系人:李成麟

联系电话:6846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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