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征兵工作开幕分五个阶段进行
10月12日,兴宾区召开冬季征兵工作会,传达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该区征兵工作情况,全面部署该区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兴宾区领导莫若锋、曹大权、樊广平参加会议。
兴宾区区长莫若锋强调,征兵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保障意识,严把政策规定关、体检政审关、文化素质关、审批定兵关和征兵责任关;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宣传教育,严肃征兵纪律,落实优抚安置,把征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计划安排,强化大局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法征兵、质量征兵、廉洁征兵、和谐征兵、安全征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市、区庆10周年。
兴宾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曹大权在会上总结该区征兵工作情况,并对冬季征兵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据了解,今年兴宾区征兵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年龄要求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自愿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征兵工作从9月27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从9月27日至10月25日);二是宣传发动阶段(从10月12日至11月10日);三是体检政审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是复查定兵阶段(从12月1日至12月5日);五是新兵起运阶段(从12月6日至12月31日)。
会上,兴宾区委常委、副区长樊广平传达了全国、自治区、来宾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并代表兴宾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征兵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