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冬季征兵政策问答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一、我区今冬征兵工作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部署,全区新兵征集工作,从9月28日全区征兵工作会议后全面开展,10月31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11月底前完成政审和走访调查工作,12月上旬完成定兵和公示,12月上旬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征兵工作完毕。

二、今年新兵征集条件有何要求?

年龄条件:应征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年满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8月21日颁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注意以下规定:一是身高标准。男青年l62cm以上,女青年162cmc以上。特种兵身高按具体规定执行。二是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三是视力标准。高中学历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对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四是B超、心电图、艾滋病、吸食毒品检测和心理检测列入征集的主体对象:男青年:征集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公办或民办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三、如何面向全社会征集女兵?

答:由应征女青年自行网上报名(网址:ttp://zbbm.chsi.com.cn),报名系统根据高考分数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各区县征办组织初审初选、政治审查和办理入伍手续,市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和审定新兵。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是:

10月12日前,在发布女兵征集公告组织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按照征集总数6倍,依据高考原始分数,网上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区县征办网上下裁初选预征对象人员名单,逐一通知参加初审初检。

11月2日至ll月10日,区县征办组织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初审初检合格人员推荐到市征办上站体检。

11月l4日至ll月18日,市征办组织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11月19日至ll月30日,区征办组织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

12月l0日前,市征办审定新兵,公示新兵名单。

12月20日前,办理入伍手续,交接起运。

四、“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答:“各级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不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就是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不在此范围内。

五、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在应征中,享受“三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二)在服役中,享受“两优待”。一是补偿学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执行,由中央财政支付,入伍后次年的3、4月份拨付到位,每学年补偿、代偿经费基本标准为6000元;二是直接提干。服役满l年半,经国家统招,第一、二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取得对应的学历、学位,表现优秀,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三)在退役后,享受“四优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读普通本科。

六、优秀大学生士兵直接提拔为军官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以及四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的通知》规定:

(一)主要对象:具有本科学历的,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毕业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从国家“211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入伍的士兵优先选拔。

(二)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入伍1年半以上,一般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满1年;担任正(副)班长、技术骨干,发展潜力较大;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下同),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七、适龄青年应征有哪些程序?

答:主要有以下四个程序:一是到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检审查合格后,成为应征公民,由兵役机关择优确定为当年预征对象。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二是在征兵期间,应征公民按各区县(自治县)兵役机关或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通知的时问到指定的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三是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各区县(自治县)兵役机关进行政审。四是体检、政审合格后,经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兵役机关批准,被征集服现役。

八、应征公民通过什么渠道知道自己合格或披批准入伍?

答:各区县(自治县)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将张榜公布体检、政审合格和被批准入伍青年名单,有的单位会通过网络、报纸和在当地有线电视台播放被批准入伍青年名单。应征青年应该在体检、政审结束后一周左右到乡镇(街道)人武部看合格人员榜。在12月1日开始看公布的被批准入伍人员榜,定兵和公示在12月上旬全部完成。张榜公布时间不会少于5天。同时,各乡镇(街道)人武部还会以电话形式单独通知被批准入伍的应征青年本人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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