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征兵宣传
依法服兵役 光荣尽义务一、政策法规(一)《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规定服兵役”。(二)《兵役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三)《兵役法》第六十条规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二、服役期间的待遇及优抚政策(一)服役期间(内地服役),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每月600元,义务兵第二年津贴每月为650元;如选择在部队继续服役,下士(3-5年)平均每月为2600元、中士(6-8年)平均每月为2900元、上士(8-12年)平均每月为3600元。转为士官后每月有400至6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退役时随退役金同时发放。(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退役时除退伍费外,另按每年4500元发放退役补助金,地方政府接收后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三、报名条件征集的对象、年龄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重点征集入校的大一新生。征集的女青年,网上报名,公开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驻军及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征集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征集的男青年,为年满17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征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男青年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身体条件: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cm,无传染疾病、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明显肥胖及瘦弱,脑部及胸腹无大手术史等均可报名体检。以上条件为征兵工作条件,如发生变化调整,将及时通知。四、报名的方法、时间(一)适龄青年应由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一寸照片三张,到村(居)民兵营报名,也可到办事处武装部报名。(二)普通高校在校(毕业)生及应征女青年应先通过网上报名(http://zbbm.chsi. com.cn)平台报名,后根据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三)报名时间: 7月1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高校毕业生为当年4月20日至7月20日,在校生和毕业班学生为5月17日至10月31日。女青年网上报名时间,具体网上查询。(四)体检时间为11月1日至12日左右。五、体检前注意事项(一)应征青年报名后应注意生活方式,应加强锻炼、忌熬夜、饮食应清淡为主,体检前半个月禁止吃火锅、烧烤、饮酒等刺激性饮食;(二)体检前天气转凉,应注意保暖,切忌感冒及吃药;(三)体检结束后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方式,直至运送到部队(中间有复检和抽检);(四)应征青年报名后应保持通信畅通,和兵役机构保持联系,期间应注意安全。(五)办事处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4336008,区人武部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3236085,323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