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关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通知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各学部学工办:

为切实规范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维护用人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协议书的管理

1、协议书每人一份(四页),请妥善保管,谨慎签约,严禁丢失和随意毁约,如有丢失和毁约情况,只能按照程序申请补发、换发。

2、升学的毕业生需要将协议书交回学部,学生个人不得私自留存或转借给别人,否则追究责任。学部须将升学毕业生的协议书同该生的研究生调档函交给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不得自己留存或随意换发给其他学生。

3、升学的学生,其协议书丢失的,需要在《河北日报》挂失,声明该协议书作废,该项工作由学部负责,并把相关报纸和该生的研究生调档函一并交给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4、选择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与单位签约的,应将就业协议书后两联交回学院。若协议书丢失的,需在向学部提交申请(本人需要将协议书丢失的详细情况进行文字说明),由学部审核属实的,签署意见后向学院进行申请,学院同意后,由毕业生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和学院开具的丢失证明去《河北日报》办理丢失声明手续。之后学生携带含有挂失信息的报纸,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处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注:往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前往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

5、签约之后,因其他原因,需要换发新协议的,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经用人单位同意,双方签订解除协议证明后,再向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换发新协议。

6、每名毕业生只允许补办或换发一次就业协议书。

二、关于报到证的管理

1、报到证是证明毕业生相关身份的重要材料,是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职称评定、档案户口的重要凭证,请毕业生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2、报到证每人一份,丢失后可按照程序进行补办。具体程序为:由毕业生本人向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丢失证明材料,之后去《河北日报》声明丢失,然后拿着登有本人丢失证明的报纸和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注:如已派遣的毕业生报到证丢失需要单位开具的丢失证明,再到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3、毕业第二年需要改签报到证的毕业生,需要拿着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改签手续。毕业当年的改签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其他情况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注:所有毕业生办理改签手续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请慎重签约。

4、升学后,未去报道或中途退学需要补发报到证的,需在毕业当年的10月20前申请补办报到证。研究生未报到的同学需要在报考学校开未报到证明并拿录取通知书原件一并交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退学的同学需要在读研学校开具退学证明或学籍变动的红头文件交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档案的管理

1、档案是证明毕业生身份的材料,是全面衡量毕业生素质的有效证明。各学部和毕业生本人请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2、毕业生毕业离校,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单位可以接受档案和报到证的,请及时将报到证和档案放到工作单位。没有签署就业协议的,档案无处存放的,可以存放在原籍的人才交流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其他档案保管机构。

请各学部负责就业工作的人员,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与指导,引导毕业生谨慎择业、诚信择业。教育毕业生珍惜每一个就业机会,营造积极就业、诚信就业的良好氛围。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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