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钦州市“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已经出炉,下面是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2017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决定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中曾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免学费、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等资助政策资助的学生。
二、征文主题
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二)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市教育局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
(六)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七)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活动方式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内开展征文活动,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后,遴选2-3篇报送主管局。再由主管局从中遴选其中的50%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市教育局进一步遴选,评选出市级获奖作品,并从中遴选10篇(高中和中职各5篇)报送教育厅参加全区评选。
(二)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自治区级获奖单位和个人由教育厅表彰,奖金由教育厅承担。市级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教育局负责表彰。
1.优秀征文奖按学校类别分设高中组和中职组2个组别。
(1)自治区高中组征文奖:一等奖10名,每人奖金500元;二等奖15名,每人奖金3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名。
市级高中组征文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3)中职组征文奖:一等奖15名,每人奖金500元;二等奖30名,每人奖金300元;三等奖50名,每人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名。
市级中职组征文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2.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各组别优秀征文获奖情况,按一位教师指导多项多份学生作品获奖,仅颁发单项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原则,设置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发放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3.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参评的征文质量和活动的组织成效设置优秀组织奖6名,其中县(区)教育局评选1名,中职学校(含县属)评选2名,高中学校(含县属)评选3名。
五、征文报送
本次征文比赛委托钦州市第一中学承办,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报送方式:报送材料采取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各县区教育局填写《推荐征文目录(县区)》(附件1),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学填写《推荐征文目录(学校)》(附件2),连同《学生征文推荐表》(附件3)及规定数额的优秀征文一并于5月15日前寄至钦州市第一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含作者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打包后发送至邮箱309124505@qq.com。联系人及电话:韦敏,3235589。
(二)报送要求:电子材料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名称”;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钦州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推荐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钦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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