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通知
贵安委办〔201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根据2月20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19号)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督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浙江天台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贯彻落实2月20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县乡两级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19号)、《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贵安委办〔2017〕14号)要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落实各类防范措施情况。
(六)有关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2月27?3月5日,各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具体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市安委会组织5个督查组,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为组长单位,分别安排1名副处级领导同志任组长、1名科级干部任联络员;市教育局、市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新广电局、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工商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贵港海事局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分别安排1名科级干部参加。邀请市委政府督查室派人参加。每个组负责包干2017年度督查1个县市区(督查组分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督查方式
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检查工作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督查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四个结合”方式进行。可视实际情况,适当采取暗查暗访、双随机的形式进行,每个组至少督查2个乡镇、2个部门、3-4家企业。各督查组应视检查企业情况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检查,专家费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督查前要认真制定本组具体督查方案,进一步明确督查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具体行程安排。
(二)各县市区要以督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同时积极配合市督查组开展工作,安排专人主动与督查组联系,确定具体行程。
(三)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八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督查组工作用车由组长单位负责落实。
(四)督查结束时,各督查组要向被督查县市区政府反馈督查情况,移交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清单并逐项指出处理意见,列入下一轮督查必核查完成的内容。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督查工作报告(含检查每个单位的表1、表2、表3、表4),并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4xxx462(兼传真),邮箱地址:xxxxxx@126.com。
附件:
1.贵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督查组分工及成员名单
2.贵港市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明细表
3.贵港市安委办对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明细表
4.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查发现隐患内容和违法行为移交清单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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