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12月10日
一、中秋节:
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共3天。
9月15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9月17日(星期六)公休
9月1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16日(星期五)
9月1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二、十一国庆节:
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8号(星期六)、10月9号(星期天)公休调至10月4号(星期二),10月5号(星期三)
10月8号(星期六)10月9号(星期天)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