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2024年最新
脱贫攻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一
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日前,裕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该区19个乡镇的25个贫困村,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面对艰巨而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全区上下迎难而上,务实创新,围绕精准脱贫工作的目标任务,采取超常举措,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困难和问题:
一是脱贫资金仍需优化整合。由于历史原因,村级债务、基础设施欠账较大,贫困户急需灵活的项目支持,急需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更需因病因灾因学产生的债务偿还资金。虽然整合了较大量的项目和资金,但大多数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与贫困村及贫困户的发展生产、消除债务、增加收入的直接需求和期望值相差较大,现阶段难以精准地满足所有需求。
二是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由于项目下达时间迟、项目选址困难、施工进度滞后等诸多原因,脱贫项目工程进度与脱贫时限要求不衔接。特别是全区25个出列村的村级及户用光伏电站除五个村刚刚建成已投入使用外,其余20个村均刚开工建设,至少要到11月才能完工。难以实现村级年收入5万元的脱贫验收指标,急需解决。部分脱贫出列村的人饮工程暂未全部到位,少数村存在着与民营企业对接方面的矛盾,急需落实或衔接到位。
三是少数政策难以落实。部分产业扶贫政策门槛较高,与多数贫困户自身条件及发展能力不相适宜。如种养殖业均规定了较高的政策补贴起步标准,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金额与当前建房成本相差较大。金融扶贫政策推进缓慢,目前只有极少数贫困户兑现了扶贫贴息贷款,此项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健康扶贫任务较重,因病致贫比例达55.84%,仅靠新农合无法达到脱贫效果,完善健康扶贫政策势在必行。
四是攻坚合力有待加强。在项目推进工作中,急需统一协调、处理跨部门行业的种种问题。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户指标与政策兜底脱贫户户数不相匹配,急需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指标和数据进行整合,统一口径和标准,迅速与出列村对接,使政策兜底脱贫落到实处。“百企帮百村”工作未能全面有效落实,少数企业目前自身面临困境,更无力完成帮扶工作。包保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极少数包保单位领导及驻村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到位、自身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缺少更加严格的督查检查和阶段性考评。脱贫攻坚专业队伍急需加强,专业扶贫干部力量缺乏,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系统研究及业务指导不够精准,区扶贫办的工作职能无法完全到位。
五是主体意识急需引导。舆论引导上宣传政策的较多,引导群众自主脱贫的较少。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氛围不浓。致使部分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自信心缺失,“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六是脱贫成果难以巩固。目前尚无成熟的脱贫攻坚工作中长期规划,容易造成脱贫攻坚工作的前后脱节,项目实施盲目无序的状况,更容易造成脱贫村与脱贫户再次返贫。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工作目前也无规划。如何持续巩固并扩大脱贫工作成效,问题不容忽视。
为此建议:
一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攻坚合力。要创立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平台。针对当前在项目整合、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与管理、数据对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建立脱贫攻坚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协调会,联动处理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并限期办结。同时,配强配优扶贫专业队伍,保证扶贫干部队伍精干稳定,履行职责到位。
二要主攻工作重点,抓紧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快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特别是光伏项目建设进度,逐一解剖,逐一解决,倒排工期,限期完工。以此为例,再次细化、压实所有项目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确保按期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要进一步探索脱贫攻坚所需专项资金的整合筹集模式。强化财政预算意识,确定政府资金和项目的投入。制定政策,鼓励引导,吸引社会力量、社会资金予以充实补充。强化对政府投入的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对于各级财政投入的扶贫项目及资金,建立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在全部实现脱贫后,该资产应交由所在乡镇或村委会委托管理,既防止资产流失,又给村集体经济注入新鲜血液。强化金融扶贫工作的机制创新,探索“龙头企业+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等金融服务模式,破解难题,实现金融扶贫精准对接,迅速改变金融扶贫工作长期停滞于评级授信阶段,工作无法推动的现状。
要充分考虑贫困户家庭的实际发展能力和需求。对于有意向通过发展家庭养殖业脱贫,但由于特困而难以在现阶段达到政策规定标准规模的,建议适当降低财政补贴门槛,以提高群众自我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调度,对“百企帮百村”工作中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企业,在项目扶持、扶贫贴息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形成贫困户增收、企业增效、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对有能力不行动的企业,采取各种行政措施予以调度督促,对目前生产经营确已面临困境的企业要及时进行调整。
要强化调研,针对靠政策兜底脱贫以及因病致贫的群体脱贫问题,要尽快整合各部门、单位掌握的政策、资源、项目、资金,快速明确具体意见以便基层抓紧落实,消除此类群体的疑虑,增加群众的满意度。
要制定脱贫攻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让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更要挖掘和培养通过自我努力主动脱贫的典型,明确“扶贫不是扶懒”“扶贫要精准,扶贫更要扶精神”的导向,用典型引路,注重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要强化督查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完善并强化执行对各乡镇村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包保单位、工作队的监督和考核。将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实绩与干部的提拔使用,进退留转相挂钩。对执行制度不严,完成任务不力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督查、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借鉴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和经验,及时组织开展至少两次以上的全区业务自查,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四要健全长效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为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的可持续及科学扶贫问题,要尽快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强化措施,做好全区及各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中长期控制性规划。对接全市“一谷一带”“一心一廊”建设规划,配套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产业扶贫专项规划。对于贫困村出列后、贫困户脱贫后下一步如何持续巩固提升,非贫困村如何同步抓住机遇奔小康等问题,也要及时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以规划引领,确保如期脱贫后不发生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