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企业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企业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十八大以来,*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所谓“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治党”历来是党始终坚持的一大优良传统,也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延伸,体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但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企业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企业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先后就坚持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由“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既立足“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用;又立足党的建设现状,对提高从严治党系统性全面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自觉。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注重“全面”,突出“从严”,强化“治理”,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奋力推动我县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确保雷山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肃责任不含糊。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主业意识,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党委(党组)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既做抓业务的能手,又做抓党建的好手,真正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承担好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承担起直接责任,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真正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守信念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子就在于信仰迷茫、理想迷失、精神“缺钙”。当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狠抓思想建党,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重点抓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掌握讲话的核心要义,用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要保持理想信念定力,忠诚于党的信仰、党的组织、党的制度,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要求上来,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使全县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抓纪律不放松。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我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时刻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嘱托,对上级党组织提倡的坚决响应,对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坚决执行,对上级党组织禁止的坚决杜绝,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机制和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教育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依法依规用权、谨慎用权、规范用权。全县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省委新修订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八个决不允许”和州委提出的“五个一律不准”,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惩腐败不手软。严厉惩治和严密预防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我们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特派组的作用,严惩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做到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案三查”责任追究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两为主”,坚定不移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作风建设从严,不断在巩固、拓展、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继续深化每周“摇号”查作风、督效能、访廉洁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使“六个查一查、八个照一照、四个剖一剖”的要求常态化,坚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全面纯洁起来,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以良好的政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管队伍不懈怠。基础牢则政权稳,基层治则天下安。我们要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以“七大工程”为抓手,积极围绕“党建工作项目化、党组织职责具体化、党员工作任务化”三种党建有形化模式,把党建工作任务列成具体项目,把各项活动搭建成有效载体,进一步明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思路,强力推动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最大限度地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要进一步突出服务功能,始终坚持把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内容,统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好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努力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程序任用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真正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格制度不留情。要狠抓制度建设,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以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契机,坚持破立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从“制度清理”和“制度创新”两个方面入手,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加大制度的执行落实力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观念,增强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自觉意识,发挥好模范遵守制度的表率作用,真正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率先垂范,带出一个遵规守纪、团结向上的班子,带出一个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队伍。要加大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