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典型案例最新
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宣传和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组织学习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近日部分单位举办了“两学一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下是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提供的典型案例内容,快来阅读浏览吧。
两学一做典型案例
日前,瓯海区景山街道繁荣社区退休老干部宋玲华成立“宋妈妈工作室”,以帮扶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63岁的宋玲华是“最美瓯海人”,用平凡的“微”行动传递社会大爱,宛若一盏明灯,照亮党群“联心路”。
宋玲华原籍上海,15岁下乡到金华,然后嫁到了温州。她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时兢兢业业。她退休前是瓯海区政协干部,还身兼瓯海区老干部晚情合唱团团长、温州市合唱二团副团长等职。她每年都接触到政协委员的许多提案和建议。2002年,几份控制“白色污染”的提案,引起了她的关注,并深感解决这个问题的紧迫性。但因为该提案涉及多个部门和很多环节,最后搁浅。对此,她一直记挂在心。一天,她在菜场买菜时,看到每个人手里都提着好几个塑料袋,不禁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制作环保袋,免费发放,以此倡导公众的环保意识。
宋玲华立即付诸行动,到处收集边角布料,开始制作环保袋。一次,她听说一个仓库里积压了一大堆十字绣布料,便如获至宝,以低价700多元全部买了下来,制作成一个个漂亮的环保袋,分送给邻居、朋友和原来的同事等。至今,她送出13000只自制环保袋。
如今,宋玲华将公益事业做得“轰轰烈烈”:参与义工活动6000多小时,每年参加公益主持五六十场次;担任瓯海老年大学关工委主任、在押未成年人的“代理家长”,主动帮教失足青少年;同时,还经常去帮扶困难人士。她每年大概拿出2个月的退休工资作为捐款“基金”。为了方便捐款,她身边习惯带上2000元现金,遇到有需要的人就帮扶。去年,宋玲华荣获“最美瓯海人”,所得奖金5000元也被她外捐。她累计慈善捐款12多万元。
她荣获了全国、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浙江省五星级义工、瓯海区优秀共产党”、首届感动瓯海十大人物、瓯海区最美老人等荣誉……她将这些荣誉看成一份份沉甸甸的责任,用点点滴滴的奉献去证明自己无愧于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两学一做典型案例
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5月24日上午,我院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会。会议由执行局局长、支部书记陈虹丹主持,全院在家干警参加会议。
这次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主题是深入学习谭晓琴、王伟、刘定德等同志正面典型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见贤思齐,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同时,以我州发生在群众身边15件19人“四风”和腐败等问题典型案件为重点,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吸取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
通过学习,并组织进行了学习交流发言。大家都一致认为,正面教育催人奋进,反面教育发人深省。谭晓琴、王伟、刘定德等同志事迹材料真实的再现他们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淡泊名利,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情景。这些模范诚心、真情、奉献的高尚情怀令人敬佩。而违纪违法案例,揭示了一些领导干部一旦脱离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将腐化堕落、自毁前途。用鲜活的事例告诉我们提高防腐反腐意识,勿踩高压线。
通过此次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告戒我们该以什么为荣,该以什么为耻,要坚持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来武装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以更严、更细、更实的作风和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两学一做典型案例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报名。3月2日,记者从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海南已成立由省综治办牵头,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组成的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海南省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简称“评表委”),并要求各市县3月21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届时将评选出海南候选人2-3名(群体),进而参加全国评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确保评选出的英雄模范事迹过硬、代表性强;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各主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军队各单位要组织主要新闻媒体、网站,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地见义勇为工作先进经验,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感人事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权益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英雄模范的关爱。
据了解,本届评选表彰活动,将评选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含英雄群体)10名(个),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含模范群体)50名(个)。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10万元人民币,牺牲的英雄追加10万元慰问金;获得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的群体,共奖励20万元人民币,英雄群体中牺牲的个人,追加10万元慰问金;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5万元人民币,牺牲的模范追加10万元慰问金;获得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的群体,共奖励10万元人民币,模范群体中牺牲的个人,追加10万元慰问金。
据悉,海南省已成立由省综治办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等7部门组成的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海南省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海南候选人的审核推荐、宣传发动等工作。推荐的候选人主要从2013年6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人员中产生。
省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要求,海南各市县将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本地的候选人,于3月21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推荐。省评选表彰共工作委员会将经过审核,评选出海南候选人2-3名(群体),于4月17日前报送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评表委审批。6月,英雄(群体)、模范(群体)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将在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发动公众投票。将适时在北京召开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