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首页登录入口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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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755号)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转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海人社函〔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工作单位是海珠区(含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非国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且档案委托我办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需在6月30日前,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JX2.aspx)完成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申请,并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网上导入证明、学时证明)等纸质材料到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大厅进行验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申报人在系统内完成申报后,应敦促法人单位及时校验并上报至主管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