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入口地址】
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概况
遵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省政府有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河北省工商局建设了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hebscztxyxx.gov.cn),实现在省工商局统一平台对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公示。主要包括:
工商部门信息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对企业各类工商业务信息的公示,公示信息包括登记信息、备案、已经生效的处罚、股权出质、异常经营目录、严重违法名单等信息,具体为:
登记信息: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等登记信息;
备案信息: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分公司登记情况,公司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等备案信息;如: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公司动产抵押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公示系统提供对企业申报信息的公示,具体包括年度报告和企业公示信息两部分,其中企业年度报告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信息;企业公示信息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申报的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停业、清算等运营状态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网站或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从事网络经营的信息;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信息(可由企业选择是否公示);
其他部门信息公示。其他行政部门公示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及变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公示相关企业信用信息;
抽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年报抽查管理办法》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以“抽查检查结果”的形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示,并记录在企业的公示信息中。
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提供对各类经营异常主体的处理和公示,包括载入、移出、撤销、催告。
严重违法名单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记载有严重违法情形的企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查询。为社会公众与企业用户提供对各类企业的按名称或注册号等关键字的信息进行查询的功能,包括精确查询、模糊查询、以及移动查询等功能;并且提供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查询功能。
部门协同。提供接口供其他许可部门对各类资质信息等申报信息的录入、维护以及企业的违法等需要公示的信息录入、维护和反馈功能;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其他部门推送登记、许可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