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登录【整合】
四川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相关问题解答
老师:您好! 我在省网划款缴纳1月1日-1月31日的个税,但是等我把表填好,申报划款缴税成功后,返回首页看时,显示有两个“个人所得税”,金额都是一样的,我怀疑是不是重复申报个税了,请问一下老师,我单独在携税宝里把地税申报成功了,为什么在省网里还要填一张《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才能划款扣税呢,上个月我在省网里划款缴税时都没有要求我填这张表,只划款就可以了呀!请老师能给予解答,谢谢!
答:您好,使用省局网报系统的扣缴义务人申报解缴个人所得税的流程为:进入“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个税→进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络划款。
纳税人只需在个税系统申报成功,个税申报数据就会写入网报系统,无需在省网报里再单独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否则会造成重复申报记录。如果已经实际产生了重复申报记录,纳税人在网报划款时仅需扣款一次,再致电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人员作废重复申报记录即可。
四川地税将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供29项服务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公告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服务事项,提高办税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将于2月16日正式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现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网址
http://12366.sc-l-tax.gov.cn(备注:地址里的sc-l里的“l”是英文字母“L”的小写)
二、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功能
(一)申报缴纳服务
1.营业税纳税申报缴纳;
2.综合申报缴纳(增值税附加、消费税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契税等);
3.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缴纳(A类);
4.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缴纳(B类);
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缴纳(适用于非易税门户代扣代缴单位);
6.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7.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8.房产税纳税申报缴纳;
9.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缴纳;
10.车船税纳税申报缴纳;
11.代收代缴车船税缴纳;
12.资源税纳税申报缴纳(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征收);
13.基金(费)综合申报缴纳;
14.主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缴纳;
1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
16.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申报缴纳;
17.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申报缴纳;
18.残保金申报缴纳(成都);
19.房产一体化分项目申报缴纳;
20.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
(二)自助查询服务
1.税(费、基金)申报缴纳情况;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汇总申报情况;
3.自然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情况;
4.发票查询;
5.一户式查询。
(三)辅助服务
1.办税指南搜索;
2.税款计算器;
3.办税地图;
4.下载服务
(1)软件下载服务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下载(适用易税门户“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2)其他下载服务
四川CA数字证书USBKey驱动程序下载;
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下载;
财务报表表单下载。
三、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方式
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后,将成为四川地税纳税人获得网上办税服务的总入口,原来的网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等服务将全部并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的身份认证方式分为数字证书(即CA证书)登录和用户名账号+动态密码登录两种,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其区别在于:纳税人使用数字证书(即CA证书)登录方式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的,需向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支付一定费用,原则上无须再报送纳税(费)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税(费)事项申请、备案和审批等所要求提供的纸质资料;纳税人使用用户名账号+动态密码登录方式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的,原则上纳税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纳税(费)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