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小学学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发布实施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46号),学校决定在4月15日前后,重点围绕“开拓*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主题,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画册由省司法厅制作(电子版),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12日后登录邮箱(gjaqjyr@126.com,密码1234562018)下载相关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在“4.15”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宣传部、保卫处等部门与惠州市国家安全部门,利用行政楼、旭日楼、中苑食堂等处宣传栏,联合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图片展览,请各单位组织师生参观,并通过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新媒体平台,分享师生的观后感和心得体会;三是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公开课、研讨会和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可邀请专家学者、地方党政领导同志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和讲座等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营造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省委宣传部将于4月份集中转播转发中央媒体的相关新闻、专题报道和公益广告即时报道我省各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闻宣传,请各单位通过校园广播、校报校刊、校园网络、新媒体、橱窗板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力量撰写相关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文章,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本单位 “两微一端”等教育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有关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生特点,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活动、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建立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学校国家安全的思想基础。
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于4月25日前书面报送保卫处,学校将适时通报相关活动情况。
2018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十堰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堰市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十国安组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十堰市人防办2018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开拓*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办党组中心组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和《蒋超良同志在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鄂办通报[2018]第5期)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作为4月份中心组学习主题。
2、组织全办机关干部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题报告(电视教学片)在线学习。
3、组织全办学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家保密法》。
4、组织学习4月15日十堰日报转发湖北日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评论员文章和国家安全教育专版。
5、组织全办干部职工收看12集国家安全教育系列专题片《国安?天下宁》。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全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义、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内,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宣传活动,带头宣讲总体安全观。
2、提高宣传实效。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实现全办覆盖。坚持正面、广泛、深入宣传,主动准确有效引导,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思想性,真正让人防干部职工听得懂、记得住、好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