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规定注意了,汽车保险政策新规有哪些
上了保险却得不到赔偿,难免让人心有怨言,但是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又无可辩驳。如果消费者可以提前了解哪些情况保险不会赔付,消费者就可以提前避免,减少损失。
业内公认的投保汽车保险全险是指:交强险+车损险+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有条件的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
2016最新车险新规:
注意了!这12种情况打死不赔,3大误区最容易犯
今天要说的,就是买了上述保险,仍然不赔的情况: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不赔。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不仅仅是赔不赔的事了,这已经严重违反交通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地震不赔。这一情形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4修车期间的损失,如碰撞、被盗等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如渍水路段抛锚时二次点火不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
6车轮单独损坏不赔,但因轮胎爆炸引起的碰撞、翻车事故可赔。
7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保险公司会拒赔或少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10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但车没被偷不赔。
11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不赔。
12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如音响、电台等。
当然,还有车险投保时最常见的三大误区:
1、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有些车主认为交强险有12万元的赔偿限额,发生交通事故后,这12万元属于“必赔项目”,有交强险就够了,因此仅投保了交强险。
但是交强险是有限额的,按照现行交强险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2、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很多投保人认为自己上了“全险”,无论发生怎样的事故都不担忧了,但其实并没有“全险”这个概念,机动车的保险由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众多险种构成。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赔偿的主要险种,其他很多险种是不赔偿的。
3、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有人认为保险就是万能钥匙,只要险种多买一点保额上高一点,就万事无忧了。但是,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有些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因此,在保险公司尽到提示义务的前提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诸如营运损失之类的间接损失,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应当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如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也就是说,上述情形下,交强险所垫付的款项只是为了使伤者及时获得救治,即使投保了交强险和高额的商业保险,所有责任最终也由侵权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