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集体土地征迁安置政策出新标准
前不久,宣城市公布了今年棚改项目,包括纺织厂及其周边、阳德路及其周边等6个项目。根据政策,在主城区的国有土地征迁,今后都可按照货币化补偿安置。近日,记者从市征管办了解到,这6个棚改项目中,虽然大都分在主城区,但仍有一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性质土地。而今年5月份,宣城市对集体土体安置政策,进行了微调整。家住这些区域,房屋属于集体土地的市民,赶紧看过来吧!
新政策只针对新启动项目
老项目仍是原标准
一般情况下,城市核心区的大部分土地,都属于国有土地,而集体土地一般指的就是农村土地、偏离城区的土地。在今年即将启动的棚改项目中,阳德路及其周边、丝绸产及其周边、火车站及其周边棚改项目中,都有部分区域属于集体土地征迁。
记者了解到,在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上,首先会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面积、成新等补偿,其补偿基本价格从950元每平米到220元每平米不等;然后,再根据每个家庭人口的实际情况,进行安置。市征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于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用地,征迁安置标准已经出台,但关于住改非的补偿政策,仍在修订中,预计6月中旬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调整后出台的新政策,只针对出台后启动的征迁项目,而之前已经启动的项目,依然依据征迁补偿方案公告的政策。
被征迁的市民注意了
新政策对少数特殊人口“收紧”了
市征管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一个安置人口享有4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而根据新政策,少数特殊人口“收紧”了安置面积。
最明显的变化是,已达到婚龄且一直未婚的人员,原先按两个人口安置,现在只享受一个安置人口(40平米),但可以按照安置房的指导价,再以70%的优惠购买40平米以内的安置面积。
同样的,已婚且持有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原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现在改为按照安置房的指导价,以70%的优惠购买40平米以内的安置面积。还有就是,持有二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家庭,持有二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之日时,经过乡镇计生部门确认怀孕的,可以保留一个安置人口的安置权利,但仍然要以70%的优惠购买40平米以内的安置面积。如果一年内孩子已经出生、入户,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否则取消。
而在丧偶人员的安置上,也是按40平米进行安置,并允许本人按安置房交易指导价的70%购买不超过40平米的安置房;而离异人员可享受一个安置人口,但如果还想再购买安置面积,则必须按安置房交易指导价的85%购买不超过40平米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