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浙江绿色建筑条例的解读
5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对于浙江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两美”浙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符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绿色建筑按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技术应用水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在绿色建筑中工作生活是怎么样的体验?
绿色建筑
规定要求绿色建筑的运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节能、节水、室内外环境维护等管理制度完备;
◆节能、节水和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空调使用遵守国家规定的温度控制要求;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智能环保的建筑是技术的充分应用
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停车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热……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让房子更舒适。
◆规定提出,民用建筑的建设应当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白蚁生态防治和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城市、镇规划区内土地开发应当推广低影响开发模式,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民用建筑附属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鼓励农村民用建筑因地制宜,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热、光伏等绿色建筑技术。
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扶持政策帮助您
◆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
◆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以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近年来,浙江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累计设计节能建筑10.2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7.1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922万吨的能力。同时,累计实施绿色建筑5782项,建筑面积2.7亿平方米,约占全国绿色建筑实施总量的20%,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和规模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省建设厅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通知》,修订了2011年制定的《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与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技术导则》、《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技术导则》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等标准,将于5月1日与条例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