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7日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修订是在社会各界多年的关注和呼吁下进行的,现就其中大家关注较多的问题作初步的解读。

一、家暴的主体和客体不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而且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处理。因此同居的人或已解除婚姻关系但仍共同生活的人受侵害时也可以依照本法得到相应的保护。

相关条文:第2条、条37条

二、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也属家庭暴力。一般人认为只有殴打、残害身体的侵害才属于暴力行为,但其实精神上的侵害使受害人承受的痛苦并不比身体受伤少。

相关条文:第2条

三、加害人的工作单位具有反家庭暴力的义务,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包括加害人所在单位在内的各种机构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加害人所在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相关条文:第11条、第13条

四、本法也关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教育不当,家长还可能负法律责任。认为孩子“不打不成器”,“打孩子是自己的家务事”的观念可以休矣。

相关条文:第12条

五、告诫书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或精神侵害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法官可以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受害人。告诫书还可以作为“既往家暴”或”家暴威胁“的初步证据,为法官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依据。

相关条文:第16条、第20条、第23条、第27条

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借鉴国外民事保护令制度,总结国内部分地区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试点经验,建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家暴法给予它相当的重视,用了一整章节十条法条予以规范。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将事后惩罚加害人转为事先保护受害人,有效防范家庭暴力的发生。

相关条文:第四章

纵观反家暴法各章节,教育和惩罚相结合,事先防范和事后处罚相结合,个人自我保护和社会联防联治相结合,最终的目的是减轻受害人受到的伤害,并且尽量维系婚姻家庭的稳定,达到“和”的社会效果。

《反家暴法》3月1日起将施行同居关系中暴力行为同样适用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在15年前曾有一部电视剧特别火,名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是一部反映家暴现象的家庭伦理剧,讲述的是外表和善斯文的男主人公,在家里却频频对妻子拳脚相加,最终导致家庭破裂的故事。从那以后,“家暴”这个词开始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然而,相比起电视剧,现实中的家暴案例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从“疯狂英语”代言人李阳家暴美国妻子,到新婚十月即被家暴致死的董珊珊案,再到去年曝出的“南京虐童案”……近年频发的家庭暴力案件向国人发出警示,家暴已不再是“家常事”。

多年来,我国为制止家庭暴力做出了很多努力,《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很多法律中都提出禁止家庭暴力。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较为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性,又加之“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家暴受害者往往忍气吞声,致使施暴者逃离了法律的制裁,家庭暴力随之变本加厉。

12月27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经表决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也就是明天起正式实施,这将会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保护屏障。而同样在3月1号这一天,我国还会有多部新法规颁布实施,那么它们将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由家暴导致重伤、死亡;甚至长期遭受家暴的被害人杀死施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从3月1号开始,《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的法案。《反家庭暴力法》对反家暴的原则、责任主体、家暴的预防和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法律中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法律确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预防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环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表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并不是要拆散家庭,而是要保护家庭。基于这样一个立法目的,预防比其他都重要。所以,这次家庭暴力的预防中,各个主体应该做哪些预防的内容很清晰。

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中,家庭暴力的界定很重要。这次法律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数据显示,我国的婚前同居数量在17年间翻了30倍,80后更是有高达6成的人在婚前同居。同居关系中发生的暴力,算不算家暴,一直是争议焦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说,反家暴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除家庭成员外,有同居关系的人等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适用本法。

关注完《反家庭暴力法》,我们再把目光聚焦到同样在3月1号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司法解释。《物权法》是于2007年通过并颁布施行的。而《物权法》司法解释则是自2009年开始调研,历时七年才最终出台,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那么这新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又涉及了哪些内容呢?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物权法》司法解释,也将于3月1号起施行。物权作为最为基础和重要的的财产权,是社会每个人、每个团体乃至国家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事主体从事各种经济或社会活动、创造财富的基础。

物权法司法解释重点包括六方面内容,即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或基础关系争议,预告登记效力,特殊动产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的范围,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善意取得制度。

除了《反家庭暴力法》和《物权法》司法解释,3月1号还会有一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法规颁布实施。

春节过后,寄递物流行业又开始忙碌起来。然而,近年来剧毒物质被违规收寄,污染其他快件等事件的发生对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将于3月1号起施行,这将推动落实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等制度保障。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表示,这一标准是社会综合治理的的新突破,也是标准化的新亮点。这个标准统一实施后,会统一规范综治信息的采集,案件、事件流转等工作,推进人、地、物、事、组织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实现部门间业务数据的快速交换,关联比对、资源共享,为我国建设综治信息系统提供技术规范,也提供技术支持。

另外,提醒大家,春节过年收的微信红包得赶紧提现了,因为从3月1号起微信将对银行提现收取手续费。微信方面公告显示,3月1号以后,用户“把零钱包里的钱转出到银行卡”将开始收费,以身份证维度计算,每位用户将有终身累计的1000元免费提现额度,超出限额部分手续费费率为千分之一,每笔最少收0.1元。同时,通过微信零钱购买其理财产品,资金赎回也将返回零钱,提现一样需要收费。

腾讯方面表示,数以十亿,甚至百亿级的交易比数带来的“天价”手续费,是他们做出“提现收费”的主要原因。然而,互联网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魏武挥则认为,其实收费不是目的,微信更希望用户通过腾讯构建的商业体系,比如:线上理财、电商购物等方式使用零钱在线上消费,而不是将钱转到其竞争对手支付宝或银行卡中。

在魏武挥看来,现在很多用户把微信里的零钱提现到银行卡里,然后再用支付宝去付钱,这显然不是腾讯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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