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三)
六、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与清洁:
()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车况应熟悉与掌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该车《保养手册》的要求按时送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和检查。
()每星期由车辆驾驶人员负责至少一次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驾驶员发动一次,温车分钟。
()物料应放于行李箱内,不得放在椅座上。
()如遇贵重物品及设备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防护物品。
、车辆的日常维修:
()车辆如需外出保养或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填写《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经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执行。《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见附件四。
()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须正常上下班,并到修理厂进行质量跟踪,核准报修项目及验收已换损件,防止对方漏项或以劣充优。
()车辆维修完毕,应由驾驶员验收,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与验收并核帐,如费用超出预算规定,须详细秉报情况,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若在保修期内出现同样故障,应向修理厂提出返修或索赔。
七、费用管理
、公司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如下费用:
()各项规费:购置税、上牌费用、养路费、保险费、检费用等。
()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等。
、费用报销按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职能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车辆费用台账,按月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办公室。上报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列入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八、考核管理
、考核项目:
()日常工作项目完成情况
()费用管理及车辆出行记录表填报情况
()工作流程执行情况
()服务质量提升情况
()安全与内务管理
()保养维修
、考核标准:
各司依据本制度所列管理规范及考核项目,具体制订本公司驾驶员岗位个人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按月进行考核。
五条附则
一、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此前各子公司的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相抵触者,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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