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
镇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更好地实践“xxxx”,努力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和工作效能,~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镇党委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本度在本机关的在职职工.
(二)考核内容
、岗位责任制所明确的工作职责。(分)
、信息及文稿撰写任务。(分)
、镇机关日常事务相关职责内容。(分)
、出勤情况。(分)
二、考核形式
采取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自我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特别重奖,对有违纪行为,按政纪处理。
(一)建立工作实绩台帐。每位考核对象都应根据职位说明书或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当的重点工作,制订全工作计划。将每月履行岗位职责及领导交办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实地记载在工作实绩台帐上,记载时要突出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同时应根据全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制订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二)每月小评。每月底,由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审阅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台帐上记载的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并结合部门考核标准,对在该月的出勤情况,工作作风、态度、遵纪情况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鉴,确定小评等次。测评结果报送党办汇总。
(三)季度初评。每季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初评。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工作、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小结,并进行述职。在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综合每月小评情况及季度民主测评的结果,对工作人员每季度绩效作出评价,确定季度初评等次。
(四)终总评。结合度考核进行全绩效考核,在掌握每位工作人员全积累的工作实绩和季度初评等次的基础上,召开终考核述职大会,并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根据工作实绩台帐记载和季度初评情况,结合终民主测评的结果和全加减分情况确定全绩效考核等次。考核采用百分制,凡总分达分以上的评为“一等”;- 分评为“二等”;- 分评为“三等”;分以下评为“四等”。考核成绩与终奖金直接挂钩,并作为干部个人度考核和评定等级的依据。凡经考核被评为一等级的,可享受终奖和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凡经考核被评为二等级的,可享受终奖和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凡经考核被评为三等级的,可享受终奖和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评为四等级的,只享受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
三、奖金来源
镇内每人奖金、福利和上级给予的各种集体性奖金作为奖励基金。
四、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获内蒙、包头市表彰的相关科室,人均分别加分分、分。
、获区委、区政府表彰的相关科室,人均分别加分分。获镇内评比的"最佳科室"的该科室人均分别加分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分。
、业务工作获市级、区级单项工作表彰的,业务科室人均分别加分分、分。若按等级评一、二、三等奖的,则按获奖等次予以加分。其标准分别为:市级:分、分、分;区级:分、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