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一)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三条 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二章 管理分工及职责
五条 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六条 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七条 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八条 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章 软硬件管理
九条 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十条 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十一条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十二条 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十三条 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十四条 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十五条 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十六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十七条 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十八条 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